兴业福益债券:《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019-11-15
《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和释义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前言和释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1
前言和释义 新增: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七、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
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
为准。
新增: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招募说明书:指《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前言和释义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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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
的销售网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 的销售网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 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的申购与赎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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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担。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 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权利义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
融广场 7 号楼 14 层
5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
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 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
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
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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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
会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
和程序。 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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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 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告。
基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
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 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
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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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
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 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监会备案。 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 审计。
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 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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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其日常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
织。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
料。 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
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
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
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
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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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 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
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本为准。 文本为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 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
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 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
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 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
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 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
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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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 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
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
自网站上。 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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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指定媒介上。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
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自网站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载于指定媒介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
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介上。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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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 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 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在其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 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在指定媒介上。 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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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 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面报告方式。 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殊情形除外。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七)临时报告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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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殊情形除外。
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网站上。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发生变更;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
7、基金募集期延长; 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 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
发生变动; 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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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
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 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过百分之五十;
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2、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和费率发生变更;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
17、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
之零点五; 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7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
更;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申购、赎回;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之零点五;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八)澄清公告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 申购、赎回申请;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22、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
18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3、新增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 24、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25、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 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 (八)澄清公告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
息;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
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
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
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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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
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
规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
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编报规则的规定。 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十二)清算报告
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
2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 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
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 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
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 息披露事务。
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
10 年。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 品种的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编报规则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的规定。
复制。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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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
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及时。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
一致基金管理人暂停估值时; 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的其他情形。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
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
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
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
22
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
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
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
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
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八、暂停或延迟信
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
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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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暂停估值时;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
的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
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算 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 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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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员。 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 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
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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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 新增
本托管协议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
融广场 7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和核查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26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 (一)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一)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
排
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 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
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 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
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 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依据基金托管人要 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依据基金托管人要
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基金托管人申请办理接收结算 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基金托管人申请办理接收结算
数据手续。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半 数据手续。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 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
情况及交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 况及交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
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 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
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 (六)基金现金分红 (六)基金现金分红
排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 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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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和会计核算 (1)报表的编制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
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 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
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 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
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收益分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
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 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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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 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
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 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
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
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 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付。
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
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中小 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
企业私募债券相关公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公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露、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披露、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方可披露。 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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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
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 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诚实信
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
宜,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息披露事宜,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的约定,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
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
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过指定媒介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
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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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媒介或指定网站公开披露。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册的保管 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 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
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 完整性。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
务。 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托管人的更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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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
和程序 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
算 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员。 作人员。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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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
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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