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4-10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本公司新增光大证券为旗下兴业聚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 A/C,代码:A:002498/C:008221)和兴业
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代码:002494)的销售机构,同时开
通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该机构开展的开放式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
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范围
1.1 本次开通基金定投业务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 A/C A:002498
C:008221
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 002494
(注: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
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二、定投业务办理方式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
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
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安排为
准;
2、扣款与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
将在 T+1 日确认,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3、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定投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调
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25
网站:http://www.ebscn.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
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
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