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东方盛世灵活混合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97 前端交易代码 0024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1,251,766.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采取灵活动态的资产配置策略, 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健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精选 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姓名 李景岩 罗菲菲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 95568 5888 传真 010-66578700 010-58560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orient-fund.com或 址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4月15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972,584.94 20,179,008.04 本期利润 35,518,429.55 6,659,795.6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74 0.01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51% 2.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04 0.02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8,094,064.93 790,101,594.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81 1.0216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④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上年度为不完整会计年度。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2% 0.24% 0.53% 0.24% 0.49% 0.00% 过去六个月 3.40% 0.18% 1.63% 0.21% 1.77% -0.03% 过去一年 6.51% 0.14% 3.01% 0.20% 3.50% -0.06% 过去三年 8.81% 0.13% 2.43% 0.24% 6.38% -0.11% 过去五年 8.81% 0.13% 2.43% 0.24% 6.38% -0.11% 自基金合同 8.81% 0.13% 2.43% 0.24% 6.38% -0.1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自合同生效以来未满五年。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15日)至报告期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未 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本公司管理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 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熙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生部金融 学博士,8年 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中国银行 周薇(女 本基金基 2016年4月 - 8年 总行外汇期权 士) 金经理 15日 投资经理。 2012年7月加 盟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曾任固定 收益部债券研 究员、投资经 理、东方金账 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东方金账簿货 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永润 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于 2017年8月 23日起转型为 东方永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惠新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价值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稳定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荣家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 盛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永熙 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 方鼎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北京交通大学 产业经济学硕 士,9年证券 从业经历,曾 任益民基金交 通运输、纺织 服装、轻工制 造行业研究员。 2010年4月加 盟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曾任权益 投资部交通运 输、纺织服装、 商业零售行业 研究员,东方 策略成长股票 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于 2015年8月 7日更名为东 王然(女 本基金基 2016年4月 方策略成长混 士) 金经理 15日 - 9年 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策略成长 股票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5年 8月7日更名 为东方策略成 长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东方赢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保本 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7年 5月11日转型 为东方成长收 益平衡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荣家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 民丰回报赢安 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于 2017年9月 13日起转型为 东方民丰回报 赢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 任东方成长收 益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 方策略成长混 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 新兴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思路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 方民丰回报赢 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盛 世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合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价值 挖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大健 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海外美日欧等经济体也陆续进入经济复苏通道,各经济指标表现较好,美国进一步确认升息通道,但同时通胀预期渐起。2017年,中国经济整体运行平稳,通过 “去产能”“去杠杆”的继续深化,中国经济正在微观上进行着产业结构优化,企业盈利和银行不良资产率得到改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医疗教育等产业得到更多关注。战略新兴产业经过多年的培育后也开始显露头角,为国家战略转型积蓄力量。 报告期内,上证综指呈现震荡向上走势,全年上涨6.5%,沪深300指数涨幅21.8%,价值白马的龙头效应显著;而深圳成指上涨8.5%,创业板指下跌10.7%,分化明显。根据wind的数据统计,申万行业中60%的行业实现了正收益,其中有色金属、电子、钢铁、医药、建筑装饰涨幅居前,分别上涨了35%、24%、20%、13%、10%;跌幅最大的三个行业是商贸、农业、纺织服装,分别下跌了18%、15%、14%。行业分化明显,主要基于投资者对于业绩的追逐达到了近年来的高点,受益于政策且盈利可持续兑现的行业均有较好的表现,特别是行业龙头的股价表现更为可观。 报告期内,本基金从个股出发,选取景气度提升或业绩改善明显的龙头公司,通过绝对收益策略进行配置,控制回撤,取得了6%以上的正收益,远超比较基准。 从债券市场来看,2017年全年债券收益率处于震荡上行,各个期限和评级的品种均上行200bp左右。其中10年国开从2016年9月最低点3.06附近上行至2017年年底的4.82, shibor 3m从2016年9月的最低点2.78上行至2017年年底的4.91,5年AAA从2016年9月 3.16的位置上行至2017年年底5.42。 2017年全年共有三波调整,分别是2016年年底、2017年4月和2017年11月至12月。2016年年底调整的触发点是11月9日特朗普当选冲击下外围债市的调整;信用债的调整紧跟其后,虽然隐蔽但幅度巨大,其间伴随着理财纳入MPA考核、私行资产配置变化、资管税务变化、交易所调整质押率等各种传闻。2017年4月份的调整来自监管的压力,从2017年二季度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发布文件,去杠杆思路明确,4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银监会的“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等引发市场担忧,银行理财登记中心也发布通知要求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叠加经济基本面表现韧性较强,债券收益率上行明显。2017年四季度市场的调整来自于对通胀上行的担忧和流动性偏紧的压力, Q4曲线整体上行70bp,为2017年最为剧烈的调整,长端的上行部分反映了对通胀预期、金融监 管落地、美联储缩表加息的预期。 报告期内组合的债券品种集中于短久期城投债和交易所可质押行权债;本组合权益 资产以精选个股为主,配置于军工、大金融、食品饮料等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5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3.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欧美经济复苏持续,美国一系列刺激美元回流和贸易摩擦再起的预期都对国内市场产生不利影响,2018年海外市场对国内的负面影响加剧。而国内市场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不能一蹴而就,但机会和风险并存。一方面,“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仍是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方向,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经过近年来的培育也开始萌发动力,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积蓄力量。这里面蕴含的机会值得我们深入挖掘。 从基本面来看,名义GDP见顶较为确定,预期将回落到9-10之间。偏长期而言,中国经济最悲观的时期可能已经过去,进入高质量增长阶段。从货币政策来看,由于2018年面临美联储加息缩表的压力测试,预期国内货币政策偏中性,流动性供给方面仍以削峰填谷为主。就汇率而言,我们认为目前人民币汇率处于高位,对出口有一定压力。 就收益率曲线而言,在剧烈调整之后,债市有望迎来高位震荡行情,利率趋势下行的动力尚不明朗,短久期信用债配置价值较为明显。虽然长久期债券调整较多,但目前对于通胀的担忧尚未落地,叠加信用利差低于历史均值,继续等待拉长久期的时间窗口。 组合拟以一年以内的短久期信用债为底仓,精选交易所含权债获得利率上调收益,配合3年以内的高评级信用债波段操作,增厚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运作上,开展定期和实时监察,强化内控体系和制度的落实;在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 作包括:(1)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对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保证投 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的合法合规。(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监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资有关控制制度。(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 控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在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中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 检查执行情况。(4)注重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学习 活动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断提高内部 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投研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 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 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 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少于二百人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3005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 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2017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责任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负责评估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东方盛世灵活配置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朱锦梅 赵立卿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91,359.46 4,704,647.93 结算备付金 166,846.42 1,003,784.50 存出保证金 87,703.55 51,940.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3,553,621.44 741,651,672.71 其中:股票投资 62,604,671.44 58,533,969.1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0,948,950.00 683,117,703.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00,244.70 25,000,237.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28,706.67 - 应收利息 1,983,772.69 18,560,173.8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8,912,254.93 790,972,45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8.3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3,638.11 403,016.16 应付托管费 24,546.03 134,338.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59,897.48 223,507.9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0,000.04 110,000.00 负债合计 818,190.00 870,862.8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1,251,766.72 773,367,777.17 未分配利润 16,842,298.21 16,733,817.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8,094,064.93 790,101,594.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8,912,254.93 790,972,457.31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81元,基金份额总额 191,251,766.72份。 ②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上年度为不完整会计年度,下同。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4月15日(基 2017年12月31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1,099,129.40 12,093,035.72 1.利息收入 25,168,396.60 22,352,548.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5,202.89 662,227.03 债券利息收入 21,225,845.28 21,222,386.2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27,348.43 467,935.2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89,785.54 3,258,943.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947,659.63 7,776,919.4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4,312,357.99 -4,735,176.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454,483.90 217,2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3,545,844.61 -13,519,212.43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5,102.65 756.68 减:二、费用   5,580,699.85 5,433,240.11 1.管理人报酬 7.4.8.2.1 3,329,813.22 3,064,603.80 2.托管费 7.4.8.2.2 1,109,937.65 884,519.84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 4.交易费用 808,554.40 345,071.46 5.利息支出 10,598.94 895,748.2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598.94 895,748.27 6.其他费用 321,795.64 243,296.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5,518,429.55 6,659,795.6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5,518,429.55 6,659,795.61 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773,367,777.17 16,733,817.30 790,101,594.47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35,518,429.55 35,518,429.55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582,116,010.45 -35,409,948.64 -617,525,959.09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2,466,226.71 8,760,075.94 101,226,302.65 2.基金赎回款 -674,582,237.16 -44,170,024.58 -718,752,261.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91,251,766.72 16,842,298.21 208,094,064.93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 - -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6,659,795.61 6,659,795.61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773,367,777.17 10,074,021.69 783,441,798.86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73,543,268.91 10,076,455.78 783,619,724.69 2.基金赎回款 -175,491.74 -2,434.09 -177,925.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773,367,777.17 16,733,817.30 790,101,594.47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肖向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7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745号)和《关于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 [2016]744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4月11日至 2016年4月12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 利息共募集500,218,682.80元人民币,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 [2016]第013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228,687.22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004.42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保持一致。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的规定,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销售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下属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比例 例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23,787,713.01 10.16%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比例 例 东北证券股份 137,209,992.42 70.20% 232,578,750.00 98.01% 有限公司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金额 回购 回购成交金额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的比 比例 例 东北证券股份 - - 17,400,000.00 3.86% 有限公司 7.4.8.1.4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 - - - - 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金总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股份 21,888.86 10.14% 21,888.86 10.14% 有限公司   注:①上述佣金按照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 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②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 12月31日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329,813.22 3,064,603.80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567.01 57.67 客户维护费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算。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 12月31日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109,937.65 884,519.84 的托管费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名称 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1,391,359.46 170,067.03 4,704,647.93 206,264.83 股份有限公司   注:利息收入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备付金存款投资利息收入。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 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604,671.44 29.97 其中:股票 62,604,671.44 29.9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0,948,950.00 53.11 其中:债券 110,948,950.00 53.1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00,244.70 14.2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58,205.88 0.75 8 其他各项资产 4,000,182.91 1.91 9 合计 208,912,254.9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0,916,871.44 14.8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973,000.00 3.3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业 J 金融业 22,111,400.00 10.6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03,400.00 1.2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2,604,671.44 30.0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000,000 6,200,000.00 2.98 2 600276 恒瑞医药 80,028 5,520,331.44 2.65 3 601318 中国平安 70,000 4,898,600.00 2.35 4 600519 贵州茅台 6,000 4,184,940.00 2.01 5 600690 青岛海尔 220,000 4,144,800.00 1.99 6 601601 中国太保 100,000 4,142,000.00 1.99 7 600036 招商银行 140,000 4,062,800.00 1.95 8 600872 中炬高新 160,000 3,961,600.00 1.90 9 601021 春秋航空 100,000 3,727,000.00 1.79 10 600196 复星医药 80,000 3,560,000.00 1.7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6,443,305.00 2.08 2 600036 招商银行 13,710,562.00 1.74 3 600276 恒瑞医药 10,020,684.44 1.27 4 600056 中国医药 9,990,504.62 1.26 5 000063 中兴通讯 8,634,894.00 1.09 6 600519 贵州茅台 8,107,511.62 1.03 7 600872 中炬高新 8,025,154.98 1.02 8 601333 广深铁路 7,659,572.00 0.97 9 600104 上汽集团 6,723,837.00 0.85 10 000651 格力电器 6,704,418.46 0.85 11 000001 平安银行 6,606,108.00 0.84 12 600487 亨通光电 6,298,354.00 0.80 13 601006 大秦铁路 5,863,231.00 0.74 14 601336 新华保险 5,212,473.00 0.66 15 601186 中国铁建 5,103,000.00 0.65 16 600068 葛洲坝 5,066,160.00 0.64 17 601607 上海医药 5,021,487.79 0.64 18 601318 中国平安 4,983,751.00 0.63 19 600377 宁沪高速 4,846,242.00 0.61 20 601601 中国太保 4,585,016.00 0.58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 股票。 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17,088,746.90 2.16 2 600519 贵州茅台 12,958,861.26 1.64 3 600298 安琪酵母 12,429,028.70 1.57 4 600036 招商银行 11,974,546.00 1.52 5 600887 伊利股份 10,971,692.20 1.39 6 601398 工商银行 10,963,389.00 1.39 7 000063 中兴通讯 9,176,442.65 1.16 8 600872 中炬高新 8,151,882.37 1.03 9 600104 上汽集团 7,952,951.00 1.01 10 601333 广深铁路 7,554,780.62 0.96 11 000651 格力电器 7,412,638.74 0.94 12 600056 中国医药 7,041,592.14 0.89 13 600487 亨通光电 6,914,896.18 0.88 14 000001 平安银行 6,889,455.00 0.87 15 600688 上海石化 6,757,815.56 0.86 16 601006 大秦铁路 6,210,435.00 0.79 17 601169 北京银行 5,880,524.00 0.74 18 603866 桃李面包 5,085,007.00 0.64 19 601186 中国铁建 5,037,400.00 0.64 20 600377 宁沪高速 4,932,139.00 0.62   注:①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 票。 ②“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50,577,054.1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69,800,426.53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 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9,250.00 0.2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9,000.00 4.8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9,000.00 4.81 4 企业债券 51,649,700.00 24.8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5,016,000.00 12.02 6 中期票据 23,785,000.00 11.4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0,948,950.00 53.3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41762015 17秦皇城投 150,000 15,039,000.00 7.23 CP001 2 101669017 16乌城投 150,000 13,941,000.00 6.70 MTN001 3 127455 16广陵债 150,000 13,915,500.00 6.69 4 1280320 12宜昌财投 300,000 12,204,000.00 5.86 债 5 150201 15国开01 100,000 9,999,000.00 4.8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7,703.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28,706.6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83,772.6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00,182.9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227 842,518.80 187,781,281.22 98.19% 3,470,485.50 1.8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2,196.26 0.0011% 持有本基金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年 月 日 500,228,687.22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4 15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73,367,777.1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2,466,226.7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74,582,237.1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1,251,766.72   注:基金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为6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审计机构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天风证券股份有 2 149,619,282.31 28.94% 139,340.27 28.94% - 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 1 89,772,169.62 17.36% 83,604.83 17.37% - 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 1 87,591,456.12 16.94% 81,573.35 16.94% - 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 1 59,035,232.97 11.42% 54,979.89 11.42% -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 1 51,983,640.19 10.05% 48,411.97 10.06%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 2 50,463,992.98 9.76% 46,996.66 9.76% - 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 1 18,737,792.00 3.62% 17,450.52 3.62% - 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 1 6,460,109.46 1.25% 6,016.29 1.25% - 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 2 3,376,017.00 0.65% 3,076.72 0.64% - 份有限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 1 - - - - - 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 1 - - - - - 任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 2 - - - - - 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 2 - - - - - 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 1 - - - - - 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 2 - - - - - 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 2 - - - - - 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 1 - - - - - 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 1 - - - - - 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 2 - - - - - 限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 1 - - - - - 任公司   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 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 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 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 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 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 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5个交易单元,分别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新增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单元1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天风证券股份 12,981,042.90 6.51% - - - -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30,941,405.49 15.51% 1,000,000.00 0.15% -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5,067,088.63 2.54%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5,692,188.20 2.85%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4,080,684.93 2.05%392,000,000.0 57.23% - - 股份有限公司 0 广发证券股份 - -292,000,000.0 42.63% - - 有限公司 0 方正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 - - - - - - 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 140,776,555.96 70.55% - - - - 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 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2017-1-1至 270,05 173,61 机构 1 2017-3-26; 9,799. - 0,146. 96,449,652. 50.43% 2017-9-27至 37 60 77 2017-12-31 2017-1-1至 500,00 91,331 500,00 91,331,628. 2 2017-12-31 9,000. ,628.4 9,000. 45 47.75% 00 5 00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拥有完全自主投资决策权。 (1)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可 能会导致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冲击成本,可能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 (2)当上述投资者赎回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 定进行相应处理,可能会影响投资者赎回。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