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1-2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29 日起修改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管理费率的变更
本基金年管理费率由原 1.50%降低至 0.9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
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
对照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
对照表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
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9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
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
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90%年费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