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关于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9-07-15
关于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
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生效,基金管理
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 3 年为一个周期(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致该保本期提前到期时除外),目前
处于第一个保本期的正常运作中。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
“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一个保本期将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到期。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国泰民利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到期日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
2、保本期到期选择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到期选择期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到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本
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转为变更后的“国泰民利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基金变更日
当期保本期到期日的次日起,本基金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起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含)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含)止,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暂停办
理,本基金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2)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含)起,恢复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依旧照常办理,
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除开始办理定投业务外,上述暂停及开放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变更后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仍为“002458”。
6、风险提示
(1)“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而来。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您持有的保本基金份额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您根据
本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时做出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决定。
(2)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详
见《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敬请您在选择继续持有或申购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本公告
及变更后的《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相关投资风险,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重要事
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