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3-25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A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利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 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 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 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1 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 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 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 额为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 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 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 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 如下: 持有期(计为 T) 赎回费率 T <7 日 1.5% 7 日 ≤ T <30 日 0.75% 30 日 ≤ T <180 日 0.5% T ≥180 日 0% 2 其中,对持续持有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长于 30 日(含)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长于 90 日(含)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长于 180 日(含)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 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 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 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3 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 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计为 T) 赎回费率 T <7 日 1.5% 7 日 ≤ T <30 日 0.75% 30 日 ≤ T <180 日 0.5% T ≥180 日 0%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 1、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利鑫混合基金 10,000 份,持有期为六个月 (少于 18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 券 A 类基金,假设 N 日广发利鑫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广发聚财信用 债券 A 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利鑫混合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10,000×1.150×0.50%=57.5 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利鑫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 1.0%高于广发聚财信用 债券 A 类基金的申购费率 0.8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 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 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57.5)÷1.050=10897.62 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 2、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 4 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利 鑫混合基金,假设 N 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广发 利鑫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10,000×1.050×0.10%=10.50 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 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 利鑫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 1.0%—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的申购费率 0.8%=0.2%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 购费金额=10000×1.050×(1-0.10%)×0.2%÷(1+0.2%)= 20.94 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20.94=31.44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利鑫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 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31.44)÷1.150=9103.10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 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 (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 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 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5 6.2、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 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联的借记卡或者通联支付、天天盈账户在 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 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 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 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 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 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 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 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 和投诉等。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 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行、北京农商银行、青 岛银行、徽商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商行、天津银 行、河北银行、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吴江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包商银行、 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威海商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富滇银行、南海农商 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天相投顾、鼎信汇金、深圳新兰德、和迅科技、厦门鑫 鼎盛、上海挖财、大河财富、民商基金、百度百盈、广发基金、诺亚正行、深 圳众禄、上海天天、好买基金、蚂蚁杭州、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上 海利得、中期基金销售、浙江金观诚、嘉实财富、北京创金启富、宜信普泽、 苏宁基金、格上富信、众升财富、深圳腾元、通华财富、恒天明泽、汇成基金、 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北京唐鼎耀华、海银基金、久富财富、广源达信、 大智慧、新浪仓石、中经北证、北京君德汇富、济安财富、佳泓基金、上海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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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广发利鑫灵活配 8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为非保本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 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投资者 在选择转为该基金或申购该基金时,敬请仔细阅读新《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5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