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丰泰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4月)
2019-04-10
兴业丰泰债券
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6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 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 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 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 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 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 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 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市基 金同业公会第三届副会长。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体 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 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 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 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 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 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 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创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 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 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西 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广安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问。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 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科长、发展部 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 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 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 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广 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 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 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 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 (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 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杨逸君女士,硕士学位,金融风险管理师(FRM)。9 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及证券市场研究分析工作;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及量化投资相关的研究分析工作; 2014 年 5 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至 11 月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11 月 9 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2 月 25 日起担任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担任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 9 日起担任兴业天 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担任兴业裕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 3 日起担任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 6 日 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担任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担任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担任 兴业瑞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莫华寅,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期间担任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徐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腊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陈子越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兼海外投资部(筹)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 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 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 上市的公司。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集团总资产 65,086.81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4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80%。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 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 室,现有员工 8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 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 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 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 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 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 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 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专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 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 奖”;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 年 6 月再度荣 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 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2018 年 1 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 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 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 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 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技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 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 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主持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 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 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 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 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 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01 只开放式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 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 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 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 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 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 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 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 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 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 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 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 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 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 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 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 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 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 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联系人:许野 咨询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999 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 16-18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21-24126017 传真:021-24126350 联系人:傅轶 经办律师:傅轶、张明远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 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 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力求规 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市场流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债券类 别间进行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 测,根据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 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 行配置。 2、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 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 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 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反映了长短期利率差异的变化,这种结构性的变化会导致相同久期 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也产生较大的收益差异。本基金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 曲线形态进行分析,根据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对收益率曲线形的影响,采取子弹型策略、 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以适应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化。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 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 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 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 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和信用债券精选策略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向好, 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减弱,信 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 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行 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能使得信 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 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 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 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差曲线 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信用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债券研究员将研究和分 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 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外部权威、 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 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 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 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 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 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 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 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 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 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 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 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 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 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 的价值评估。 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 险控制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8、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 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 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 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二)基金的投资管理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证券市场走势、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 析。 2、投资管理程序 (1)备选库的形成与维护 对于债券投资,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分析判断,采用利率模型、信用 风险模型及期权调整利差(OAS)对普通债券和含权债券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基金债券 投资的信用债备选库。 (2)资产配置会议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资产配置会议,讨论基金的资产组合以及个股配置,形成资产配置建议。 (3)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议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 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要求,参考资产配置会议、投研 会议讨论结果,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交易部发出交易指令。交易部 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投资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总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 督,风险管理员负责完成内部的基金业绩和风险评估。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 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 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 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 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 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 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 及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625,908,000.00 98.11 其中:债券 6,525,908,000.00 96.63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00 1.48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451,766.64 0.23 8 其他资产 111,882,175.87 1.66 9 合计 6,753,241,942.51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61,000.00 0.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87,606,000.00 24.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87,606,000.00 24.28 4 企业债券 73,397,000.00 1.3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116,000.00 0.3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662,890,000.00 12.50 9 其他 4,471,638,000.00 84.33 10 合计 6,525,908,000.00 123.07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937 16 陕西 02 4,400,000 437,668,000.00 8.25 2 111814175 18 江苏银行 CD175 4,000,000 386,480,000.00 7.29 3 130909 16 河北 01 3,300,000 329,439,000.00 6.21 4 1605052 16 新疆债 02 3,300,000 327,327,000.00 6.17 5 180209 18 国开 09 3,000,000 300,960,000.00 5.6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9443 PR 春 3 优 1,000,000 100,000,000.00 1.89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1,882,175.8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11,882,175.87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2 月 25 日,基金业绩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90% 0.07% -1.73% 0.09% 2.63% -0.0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00% 0.06% -3.38% 0.06% 3.38% 0.00%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35% 0.05% 4.79% 0.07% 0.5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30% 0.06% -0.52% 0.08% 6.82% -0.02%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 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 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 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等 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刊登的《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 况。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联系人的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 基金相关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