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7-05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7 月 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前海开源沪
公告依据                    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
                            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2016]212 号
                                                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7 月 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2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1,327,369.1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7,412.93
                     有效认购份额               201,327,369.18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27,412.93
                     合计                       201,354,782.1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983.76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9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2016 年 7 月 4 日
日期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