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汇利:2020年第3季度报告
2020-10-28
鑫元汇利债券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0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汇利 交易代码 0024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694,431.74 份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 投资目标 债券,并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基 础上力争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 投资策略 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 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 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2,969,520.96 2.本期利润 -9,796,919.0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07,786,779.2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6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0.25% 0.07% -0.78% 0.08% 0.53% -0.01% 过去六个月 -0.30% 0.08% -1.17% 0.10% 0.87% -0.02% 过去一年 2.45% 0.07% 3.05% 0.10% -0.60% -0.03% 过去三年 13.83% 0.05% 15.40% 0.08% -1.57% -0.03% 自基金合同 17.87% 0.05% 17.37% 0.08% 0.50% -0.0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3 月 9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 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鑫元货币 学历:经济学专业, 市 场 基 2016 年 3 月 硕士。相关业务资格: 赵慧 金、鑫元 9 日 - 6 年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汇利债券 格。从业经历:2010 型证券投 年 7 月起任北京汇致 资基金、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交 鑫元双债 易员,2011 年 4 月至 增强债券 2012 年 2 月任南京银 型证券投 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 资基金、 理部和金融市场部投 鑫元得利 资交易中心债券交易 债券型证 员,2014 年 6 月加入 券投资基 鑫元基金,担任基金 金、鑫元 经理助理,2016 年 1 广利定期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开放债券 月 15 日担任鑫元兴利 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证券投资 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基金、鑫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 元常利定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期开放债 理,2016 年 3 月 2 日 券型发起 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 式证券投 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基金、 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 鑫元增利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定期开放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债券型发 理,2016 年 6 月 3 日 起式证券 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 投 资 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鑫元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淳利定期 7 月 13 日至 2019 年 开放债券 10月22日担任鑫元裕 型发起式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证券投资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基金、鑫 年 8 月 17 日起担任鑫 元鑫趋势 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 灵活配置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混合型证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券投资基 2019 年 10 月 11 日担 金、鑫元 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 价值精选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灵活配置 理,2016 年 12 月 22 混合型证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券投资基 日担任鑫元招利债券 金、鑫元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行业轮动 金经理,2017 年 3 月 灵活配置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混合型发 15 日担任鑫元瑞利定 起式证券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投 资 基 证券投资基金(原鑫 金、鑫元 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 悦利定期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开放债券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型发起式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 证券投资 鑫元添利三个月定期 基金、鑫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元富利三 券投资基金(原鑫元 个月定期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开放债券 基金)的基金经理, 型发起式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 证券投资 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基金、鑫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元中短债 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债券型证 理,2018 年 3 月 22 日 券投资基 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 金的基金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经理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4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 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理,2018 年 5 月 25 日 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7 月 11 日 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价值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 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年4月20日担任 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担任鑫元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3月1日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担任鑫元承利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4 月 30 日起担任鑫元悦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鑫元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担任鑫元恒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富 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20年5月27日起担 任鑫元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债券市场延续了二季度的下跌走势,在货币政策逐步回归常态化、结构性存款压降加大负债端压力、经济基本面加速修复、市场供需矛盾加大、国内外风险偏好震荡抬升等因素的共同扰动下,收益率曲线整体继续呈现“熊平”。从大类资产的总体表现来看,股票资产和贵金属的表现远胜于债券资产,债券资产中信用债的表现又优于利率债,体现出市场对于债券走熊的预期趋于一致,广义基金的整体杠杆和久期在三季度都有较为明显的下行,投资上偏好于信用票息的保守策略,导致三季度信用利差的被动压缩。由于国内外经济修复的节奏差异和央行偏鹰的货币政策立场,三季度人民币汇率大幅上涨,叠加国债纳入富时罗素指数预期的影响,中美利差历史高位下海外资金对于中国债券的配置需求持续旺盛,但由于体量占比较小,难以扭转债市的调整趋势。报告期内,本基金抓住市场调整时机继续增配短久期信用债,获取稳定的票息收益。 展望四季度,债券市场面临的多空因素交织。来自基本面的利空压力仍旧存在,在四季度财 政支出加速后基建投资有望再度发力,销售向好短期内支撑房地产投资韧性,中下游制造业加速上行推动经济复苏动能向下传导,叠加疫苗的问世可能会加快消费修复的加快以及内外需求的共振,所以长端利率仍处于“逆风阶段”,但前期的大幅上行已经释放了不少调整压力,利率继续上行的空间较为有限。政策面来看,央行已经基本完成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MPA 考核以及跨年压力下,维稳资金面的动力会增大,继续抬升资金利率中枢的可能性较小,但仍要警惕结构性存款压降带来的资金面波动率的上升,资金分层的压力一旦增大也会加大债券市场的波动。风险偏好来看,四季度面临的外生变量较多,疫情走向、美国大选、疫苗等事件都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对市场会产生间歇性的冲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不确定性因素消除后,前期受压制的风险偏好可能会迎来一波新的反弹。供需方面来看,10 月份的利率债供给高峰消化之后,11-12 月份市场供需关系将有明显好转,目前的收益率位置对于配置盘有一定的吸引力。总体来看,收益率在四季度继续冲高回落的可能性较大,且调整幅度将远不及三季度,但下行的空间也非常有限,更依赖于超调的幅度,策略上仍应以票息策略为主,中短久期利率债的配置价值相对更优,长久期利率债有交易性机会,信用债票息策略仍可为。按照前期制定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抓住时机配置信用债券,适当参与利率债波段交易,合理安排流动性,将基金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至于首位,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6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336,960,000.00 98.39 其中:债券 4,336,960,000.00 98.3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755,162.60 0.15 8 其他资产 64,431,216.57 1.46 9 合计 4,408,146,379.1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24,131,000.00 16.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0,971,000.00 5.33 4 企业债券 1,600,085,000.00 49.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18,704,000.00 62.9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4,040,000.00 6.05 9 其他 - - 10 合计 4,336,960,000.00 135.20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43570 18 兵器 01 2,000,000 201,600,000.00 6.28 2 101901703 19 苏国信 2,000,000 200,740,000.00 6.26 MTN005 3 180203 18 国开 03 1,200,000 120,936,000.00 3.77 4 143460 18 招商 G1 1,200,000 120,876,000.00 3.77 5 143188 18 长电 01 1,100,000 110,858,000.00 3.46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分行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 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144.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416,071.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64,431,216.57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37,870,385.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7,805.5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71,223,758.8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694,431.7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00701-20200930 3,066,194,253.99 0.00 0.00 3,066,194,253.99 99.98% 构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