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汇利: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9-11-19
鑫元汇利债券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汇利 基金主代码 00244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18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155,707,820.3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9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按 11 月 20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算成基金 份额,并于 11 月 2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1 月 22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 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 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