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汇利: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8-01-19
鑫元汇利债券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7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汇利 交易代码 0024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279,377.93份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 投资目标 质债券,并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 的基础上力争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 投资策略 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 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 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 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2页共15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0,540,240.96 2.本期利润 22,004,972.2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77,045,951.3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7年8月1日起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0.70% 0.02% -0.69% 0.05% 1.39% -0.03% 第3页共15页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9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鑫元货币 2016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 赵慧 市场基金、3月9日 - 7年 硕士。相关业务资格: 鑫元兴利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第4页共15页 债券型证 格。从业经历: 券投资基 2010年7月任职于北 金、鑫元 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 汇利债券 公司,担任交易员。 型证券投 2011年4月起在南京 资基金、 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 鑫元双债 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 增强债券 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 型证券投 心担任债券交易员, 资基金、 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 鑫元裕利 交易经验。2014年 债券型证 6月加入鑫元基金, 券投资基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金、鑫元 2014年7月15日起 得利债券 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 型证券投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资基金、 金、鑫元稳利债券型 鑫元聚利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债券型证 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券投资基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金、鑫元 2014年10月20日起 招利债券 担任鑫元合享分级债 型证券投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鑫元瑞利 2014年12月2日起 债券型证 担任鑫元半年定期开 券投资基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添利债券 2014年12月16日起 型证券投 担任鑫元合丰纯债债 资基金、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广利 (原鑫元合丰分级债 定期开放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发 的基金经理助理, 起式证券 2015年7月15日起 投资基金 担任鑫元鑫新收益灵 的基金经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理;鑫元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一年定期 理,2016年1月 开放债券 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 型证券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鑫元稳利 2016年3月2日起担 债券型证 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券投资基 的基金经理, 第5页共15页 金、鑫元 2016年3月9日起担 鸿利债券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型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资基金、 理,2016年6月3日 鑫元合享 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 分级债券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 的基金经理, 资基金、 2016年7月13日起 鑫元半年 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 定期开放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债券型证 经理,2016年8月 券投资基 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 金、鑫元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丰纯债 的基金经理, 债券型证 2016年10月27日起 券投资基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金、鑫元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鑫新收益 经理,2016年12月 灵活配置 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 混合型证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 的基金经理, 金的基金 2017年3月13日起 经理助理; 担任鑫元瑞利债券型 基金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决策委员 经理,2017年3月 会委员 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3日起 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鑫元安鑫 学历:工商管理,硕 宝货币市 士。相关业务资格: 场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鑫元货币 格。从业经历: 市场基金、2016年 2009年8月,任职于 颜昕 鑫元合享 3月9日 - 8年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分级债券 司,担任交易员。 型证券投 2013年9月加入鑫元 资基金、 基金担任交易员, 鑫元合丰 2014年2月至8月, 纯债债券 担任鑫元基金交易室 第6页共15页 型证券投 主管,2014年9月起 资基金、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鑫元兴利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债券型证 2015年6月26日起 券投资基 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 金、鑫元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汇利债券 2015年7月15日起 型证券投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资基金、 金的基金经理, 鑫元双债 2016年1月13日起 增强债券 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 型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资基金、 经理,2016年3月 鑫元裕利 2日起担任鑫元合享 债券型证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券投资基 基金、鑫元合丰纯债 金、鑫元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得利债券 (原鑫元合丰分级债 型证券投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鑫元聚利 2016年3月9日起担 债券型证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金、鑫元 理,2016年6月3日 招利债券 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 型证券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鑫元瑞利 2016年7月13日起 债券型证 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 券投资基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金、鑫元 经理,2016年8月 添利债券 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 型证券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鑫元广利 2016年10月27日起 定期开放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债券型发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起式证券 经理,2016年12月 投资基金 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 的基金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理;基 的基金经理, 金投资决 2017年3月13日起 策委员会 担任鑫元瑞利债券型 委员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3月 第7页共15页 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3日起 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第8页共15页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组合操作上,管理人进一步对组合持仓进行了结构优化,适当降低了组合杠杆,从而较好地避免了季末资金面紧张对组合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信用债和同业存单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并在资金面紧张的时机合理安排流动性同时高度关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采取相对谨慎的久期策略,灵活把握波段机会,并密切排查组合债券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继续以流动性较好且可获得稳定收益的资产为主,合理安排流动性,将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首位,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96,059,000.00 98.13 其中:债券 3,296,059,000.00 98.1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第9页共15页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7,209.31 0.05 8 其他资产 61,087,322.73 1.82 9 合计 3,358,733,532.0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51,573,000.00 40.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4,190,000.00 19.9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23,099,000.00 39.75 6 中期票据 179,282,000.00 5.8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642,105,000.00 20.87 9 其他 - - 10 合计 3,296,059,000.00 107.1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11717251 17光大银 4,500,000 444,645,000.00 14.45 第10页共15页 行CD251 2 011771029 17东航股 3,000,000 299,460,000.00 9.73 SCP007 3 170203 17国开03 2,500,000 249,825,000.00 8.12 4 1528001 15兴业银 2,000,000 201,780,000.00 6.56 行01 5 111715457 17民生银 2,000,000 197,460,000.00 6.42 行CD45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第11页共15页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 程序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077,094.04 5 应收申购款 10,228.6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087,322.7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66,283,479.8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7,137.6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1,239.5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279,377.93 第12页共15页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号 达到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20%的时间区间 机 1 20171001-20171231 3,066,194,253.99 0.00 0.00 3,066,194,253.99 100.00% 构 个--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第13页共15页 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注:目前系统仅能保留四位小数。报告期末机构投资者1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实际为99.9972%。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户”)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按照应纳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相关附加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及专户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持有人承担,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将从基金或专户财产中列支,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基金及专户的投资运作收益水平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涉税变化及相关影响。 如资管产品增值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14页共15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第15页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