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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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汇利
基金主代码 00244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3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
1.0412
人民币元)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
126,207,207.53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的 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9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
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12 月 20 日除息后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12 月 21 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12 月 22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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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
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
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 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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