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7-03-29
南方亚洲美元债C(QDII)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将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基金定投的金额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1、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决定将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单笔基金定投的最低申请金额调整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 情况调高单笔最低定投金额的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2、若定投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若定投基金为 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债券型基金,需遵循该基金的相关限制。 3、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