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沪深300指数: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01-08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5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8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A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50002 002385
基准日下属基金 1.5631 1.5411
份额的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
元 )
基准日下属基金 2,283,050,740.12 32,504,241.82
截止基准
份额可供分配利
日下属基
润(单位:人民币
金份额的
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 - -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的分红方案 0.1590 0.0680
(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
额)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590 元人民币,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68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20 年 1 月 14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
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
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0 年 1 月
10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
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若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 份时,本基金将自
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