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沪深300指数: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01-11
博时沪深300指数C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5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8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A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C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R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50002 002385 960022 基准日旗下基金 1.4836 1.4717 1.2512 份额类别的份额 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 截止基准 基准日旗下基金 1,846,740,886.09 19,502,650.13 165.65 日旗下基 份额类别可供分 金份额类 配利润(单位:人 别的相关 民币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 -- -- --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分红 0.0490 0.0180 0.0170 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 金份额)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490 元人民币,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180 元人民币,本基金 R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 红利 0.017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 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 R 类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其余两类份额类别的投资者可以选择 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 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8 年 1 月 16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 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R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适用本条约定。 (4)若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0 份时,本基金将自 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R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适用本条约定。 (5)本基金 R 类基金份额的税收以及费用事项遵守基金互认有关法律规定。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