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3-0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420),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351)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0-6 1.5% 100%
7-29 0.5% 100%
30及以上 0% -
3.管理费和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四)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六)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七)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如本基金变更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3月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附件:《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和原则 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
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 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第一部分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前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员会 委员会
第二部分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释义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
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八、其他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本情况 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
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 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称为C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的设置
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
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
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
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
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
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 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
定。 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部分 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基金份额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的申购与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其中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
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算。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承担。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担。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延迟计算或公告。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产承担。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入基金财产。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
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 额申购申请:
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运作。
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 资产估值情况时。
时停止交易。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 时停止交易。
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
有人利益的情形。 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 有人利益的情形。
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 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
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 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
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 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
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 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
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 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
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 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
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
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 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发生上述第1、2、3、5、6、8、 定的其他情形。
9、10项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发生上述第1、2、3、5、6、8、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9、10项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申购业务的办理。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停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赎回
回款项: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
能支付赎回款项。 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 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
时停止交易。 时停止交易。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生巨额赎回。 生巨额赎回。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
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 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有人利益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
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
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 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
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 7、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
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 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措施。 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 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 证监会备案。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
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
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期赎回处理。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 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
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 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登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
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道188号6层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第七部分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法定代表人:郑杨
权利义务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601)号 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6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号 [2003]105号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持有人大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会 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全部或部分份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全部或部分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全部或部分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全部或部分份
额类别的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额类别的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第十四部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分 基金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资产估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
估值 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
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 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
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 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
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额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费用与税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
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金分红;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第十六部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分 基金 权;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
的收益与 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
分配 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第十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基金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的信息披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
露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
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1]4号 [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81 8088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
字[2003]105号 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一)依据 (一)依据
一、基金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托管协议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的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原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则和解释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裕祥回报债 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规制定。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的时间和程序 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 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
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七、基金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 计入基金财产。
资产净值 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
计算和会 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 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计核算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 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
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
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 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
予以公布。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 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八、基金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收益分配 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
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