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1-14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A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1月11日 送出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2338 基金简称A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A 基金代码A 002338 基金简称C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C 基金代码C 008392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3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丁进 2020年12月28日 2010年10月0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 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投资范围 的申购或增发。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 0%,其中投资于产业债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本基金所指产业债是指参与国家经济各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主体发行的信 用债券,一般发债主体具有较为自主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产生现金流的能 力,对政府及政策依赖相对较弱,具体来说,产业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 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 债除外)等除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 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 主要投资策略 分析的方法,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 债券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 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 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80% 申购费(前 100万≤M<300万 0.50% 收费)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申购费C: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C: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A 0.00% 销售服务费C 0.35%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的公司债券,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经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基金本次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1月11日。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自2020年3月24日起,《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正式转型为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