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添益:关于E类份额在陆金所资管开通货基宝基金业务的公告
2017-10-25
南方日添益货币A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日添益 E 类份额 在陆金所资管开通“货基宝”基金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人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起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南方 日添益 E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325,以下简称“南方日添益 E”)的“货基宝” 基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基宝”基金业务 “货基宝”基金业务是指根据投资人与本公司、陆金所资管签署的《“余额 增值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我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可快速 赎回货币基金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在投资者拥有快速赎回可用余额的前提 下,当投资者向陆金所资管申请快速赎回货币基金时,若陆金所资管判断快速赎 回申请符合本协议的约定且被本公司确认成功,可对快速赎回申请予以接受,并 由本公司负责实时向投资者预留账户垫付赎回金额。自 D 日起(含当日)快速 赎回申请所对应的货币基金份额的权益和收益将由投资者转归本公司所有,后续 本公司可在基金合同所允许的时间内赎回基金份额,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垫 付款项。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南方日添益 E 基金,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陆金所资管的规定,在陆金所资管代销系统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 南方日添益 E 份额的投资人。 如未来本公司和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调整“货基宝”基金业务的适用范围的, 届时将由本公司或陆金所资管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人需与本公司和陆金所资管签署《服务协议》。“货基宝”基金业务 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人通过陆金所资管指定平台办理“货基宝”基金业务的申请时间一 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 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临时暂停“货基宝”基金业务,并由陆金所资管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人, 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人发起“货基宝”基金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 回金额后,从投资人发起“货基宝”基金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 笔快速赎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权益和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货基宝”基金业务服务费 暂不收费。本公司和陆金所资管保留收取相关业务服务费的权利,并有权根 据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本公司或陆金所资管决定收费的,届时本公司或陆 金所资管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投资人告知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五、重要提示 1、投资人通过陆金所资管办理“货基宝”基金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陆金 所资管的有关规定,投资人申请“货基宝”基金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 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陆金所资管将临时暂停“货基宝”基 金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 的约定为准。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人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 定的内容为准。 4、本公司和陆金所资管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货基宝”基金业务 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 协议》的约定进行公告或者由陆金所资管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人。 5、本公告仅对在陆金所资管开通“货基宝”基金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南方日添益 E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查询。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柒年拾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