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6-13
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C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开始正式推出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转换是指本公 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根据转换业务规则,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 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 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本公司目前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如下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 A 002210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 C 003865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 A 003622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 C 003623 创金合信资源主题 A 003624 创金合信资源主题 C 003625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 A 001199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 C 001200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 A 002565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 C 002566 创金合信货币基金 001909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002310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002315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 A 002311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002316 创金合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A 003646 创金合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C 003647 创金沪港深精选混合 001662 创金合信量化发现 A 003241 创金合信量化发现 C 003242 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 004112 创金合信量化核心 A 004359 创金合信量化核心 C 00436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1、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 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 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a、赎回费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 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应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 产的比例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 的赎回费用。 b、申购补差费 两只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按照转出基金以及转入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 费率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2、转换费用计算 (1)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2) 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计算补差费金额(即转出净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基 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 = Max [计算补差费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 扣)×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计算补差费金额÷(1+转出基金申 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0] 净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固定申购费不适用申购补差费折扣优惠。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 更, 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举例说明: 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 份 A 基金(转出基金)至 B 基金(转入基 金),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0 元,转入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20 元,假设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5%,申购费率为 0.8%;转入基金的 申购费率为 1.5%,申购补差费折扣为 0.8,则可获得转入基金的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5%=55.00 元 转出净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11,000-55=10,945.00 元 申购补差费 = 计算补差费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计算补差费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申购补差费折扣)×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折扣=10,945×1.5%×0.8 ÷(1+1.5%×0.8)-10,945×0.8%×0.8÷(1+0.8%×0.8)=60.18 元 转换费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0+60.18=115.18 元 转入金额 = 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15.18=10,884.82 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84.82÷1.020=10,671.39 份基金 B 三、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并经本公司注册登记的 基金。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型之间不能进行转换。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 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 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3、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以上基金中除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外,转换业务遵循 “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 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 处理原则。基金份额在转换后, 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 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转换业务遵循“后进先出”的业 务规则,且转入份额不保本。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 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 6、 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 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 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7、 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申请 受理当日(T 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 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8、对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9、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 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规定。发 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使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 关巨额赎回的约定。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 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 但应在 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基金转换的程序 1、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 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 金份额余额。 2、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 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 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 应最迟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 的公告。 六、基金销售机构 目前可以进行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柜台,不包括本公司 的微信直销平台。 七、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2、活动期间:自 2017 年 6 月 14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 公司将另行公告。 3、活动内容:投资人凡在活动期间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转换业 务的,可享申购补差费一折优惠,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 的,则不打折。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其他情况,可到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当地网点查询,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jhxfund.com),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68-0666)咨询。 2、以上转换业务规则及举例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业务规则制定,如将 来出现新的法规规定,本公司有权对转换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