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分红公告
2017-12-21
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C
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沪深300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23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12-3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12-1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2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沪深300增强A 创金合信沪深300增强C 下属2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310 00231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884 1.195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0,549,398.49 1,433,107.1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1.38 1.4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12-25 除息日 -(场内) 2017-12-25(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12-27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7年12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7年12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7年12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68-06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