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益和保本: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2019-01-03
南方益和混合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益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 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 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决定从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进行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到期操作。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 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提示如下: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益和保本”,基金代码为“002293”)为契 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担保人为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794 号),于 2016 年 1 月 7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进行募集,此后提前结束募集,并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 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 一致,根据《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 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 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 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 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 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 “002293”;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拟定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4 个工作日(含第 4 个工作日),即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含)起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里, 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 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两种选择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或(2)项选择的基金份额,则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会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全部变更登记为转型后的 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2)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补差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 申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本基金 之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使用“南方益和保本”的简称,每个工作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基金份 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5)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至少 50%保持为现 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6)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时,转换转入的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基金管理人为登记机构 的基金,且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 制的约定。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对于持有到期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于保本期到期后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还是继续持有 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 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3、保本赔付差额的具体赔付方式: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 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 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 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操作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三、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将更名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南方益和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南方益 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 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含)起 6 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 型期,本基金管理人在该期限内,将根据《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南方益和混合”的简称,每个工作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继续开放,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 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投资者提交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遵循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 5、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 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益和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 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阅读相关公告或 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 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 附件: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如下述销售 机构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具体销售业务的情况, 请联系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1、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 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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