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纯债恒利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04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
1. 目录
TOC \o "1-2" \h \z \u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1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9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9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9
§5 托管人报告 2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
§6 审计报告 21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21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21
§7 年度财务报表 24
7.1 资产负债表 24
7.2 利润表 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6
7.4 报表附注 27
§8 投资组合报告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4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6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6
§13 备查文件目录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7
13.2 存放地点 67
13.3 查阅方式 67
§ 基金简介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2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145,258.06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76 00227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5,078,374.41份 66,883.65份
1.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为投资者提供稳健持续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使用主动管理、数量投资和组合投资的投资手段,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和变动趋势,基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综合研判,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投资策略,配置基金资产,力争在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和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
2、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4、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但可持有因持股票派发的权证或因参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正股价格变动、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侯玉春 贺倩
联系电话 010-82295160—157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houyc@post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11618 95599
传真 010-82295155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100013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曹均 周慕冰
1.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ost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623,452.92 450,504.71
本期利润 3,039,399.37 401,811.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4 0.019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2% 1.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0% 2.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89,795.19 152.4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4 0.00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5,468,169.60 67,036.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 1.00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30% 2.2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2017年指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额)。
1. 基金净值表现
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9% 0.04% -0.43% 0.06% 1.02% -0.02%
过去六个月 1.39% 0.04% 0.36% 0.05% 1.03%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30% 0.04% 0.50% 0.06% 1.80% -0.02%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9% 0.03% -0.43% 0.06% 0.92% -0.03%
过去六个月 1.29% 0.04% 0.36% 0.05% 0.93%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0% 0.04% 0.50% 0.06% 1.70% -0.0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4月13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0.2000 2,601,497.96 98.76 2,601,596.72
合计 0.2000 2,601,497.96 98.76 2,601,596.72
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0.2000 1,288.62 48.97 1,337.59
合计 0.2000 1,288.62 48.97 1,337.59
§ 管理人报告
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8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管理37只开放式基金产品,分别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中邮核心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者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萌 基金经理 2017年4月13日 - 13年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日本瑞穗银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旗下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副总监、张萌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经理注册或变更等通知的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中邮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业务范围既包括所有投资组合品种,即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也规范所有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且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进行隔离,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组合经理对公平交易执行过程或公平交易结果发生争议情况下,相关交易员应该先暂停执行交易并报告交易部总经理,由交易部总经理与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经协调后方可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交易部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和监察稽核部门协调解决。
监察稽核部每季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经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确认并签署后将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转发至相关部门作为编制定期报告的内容。
2、控制方法
监察稽核部建立投资交易行为监督和评估制度, 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监察稽核部有权要求相关投资经理、交易部等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出说明。监察稽核部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就异常交易行为做出说明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异常交易行为情况说明,经督察长、总经理签字后,报监察稽核部备查。
为更好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司加快了升级衡泰风险与绩效评估4.0系统的进度,其业界通用的公平交易模块即将得到使用。公司目前使用的公平交易模型可以通过设置参数出具季度和连续12个月公平交易价差分析报告,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最终形成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发送至相关各部门。
1.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后,由金融工程部组织,对交易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顺利执行,公司与衡泰软件共同开发了公平交易系统,并按月度、季度、年度生成各只基金之间的交易价差分析报告,逐一分析得出结论后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报告中产生的异常情况,在做出合理解释后,提请各部门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完善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使之更符合指导意见精神,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1.1.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过2016年末债券市场的调整,组合的久期控制在较短水平,但低估了监管的持续性,在4月份的调整中组合回撤较为明显,上半年资本利得税亏损基本和票息收益持平,在6月份的债券市场反弹过程中我们吸取了上半年的教训,继续降低组合久期。6月份之后,组合策略仍为短久期高杠杆,资产配置到期日基本安排在季末和年末,这样方便季末及年末资金紧张时的资产再配置。目前来看,组合仍维持信用债短久期高等级策略,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对组合进行调控。
1.1.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邮纯债恒利A份额净值为1.003元,累计净值1.023元,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50%;中邮纯债恒利C份额净值为1.002元,累计净值1.022元,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50%。
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总量上看,投资需求的边际走弱将带动总需求小幅下行,全球经济复苏带动贸易回暖,国内收入增长传导至消费,带动消费增长和消费升级,经济增长下行幅度不会太大;从结构来看,基建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已经超过了10年4万亿需求刺激,一方面确实是由于其他投资增速的回落,但过去两年连续高增的基建投资未来空间有限,政府对目前经济增长的判断比较乐观,且对经济增长下行的容忍度提高,稳增长诉求不强,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正门堵偏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去杠杆进入下半场,企业部门面临利润的再分配。从供给侧改革方面来看,国企杠杆率仍居高不下,债务问题的缓释主要来源于利润改善,一旦退出行政干预,价格下跌利润走弱容易重新出现债务庞氏的违约风险,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上游行业价格维持高位,且稳定性和持续性强。从行业来看,钢铁煤炭等供给侧改革行业总体资产负债率略有回落,但仍处在较高水平。一旦利润回落可能会重新抬升,上游短期很难重新加杠杆扩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在债务风险缓释后,政府开始通过政策来限制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加杠杆,以防止产生新的风险。中国居民部门方面,总体仍有加杠杆空间,但存在结构性风险,以房贷杠杆率上涨过快为代表,房地产调控驱动居民部门加杠杆速度放缓,同时结构上向消费贷款转移。居民短期新增贷款的跳升或与个人购房贷款受限,居民使用消 费贷违规支付购房首付金有关。可以看到,2017年9月以来,政策层面上,政府对消费 贷监管明显加强,预期 2018年消费贷将高位回落。过去的6年,制造业经历了比较充分的市场化出清,杠杆率下降,盈利改善,资产周转率回升,产能利用率提升,但企业并未开始新一轮的资本开支,未来看具备加杠杆空间。
通胀方面,2018年或回归正常化。2017年CPI同比低迷,低于预期,主要来自于食品项的拖累,其中与2016年食品项的高基数有很大关系,食品项和非食品项在同比增速上明显背离2017年PPI持续高增,高于预期,主要原因是供给侧改革推动大宗品涨价,预计2018年通胀回归正常化,CPI中枢提升,PPI中枢回落,剪刀差缩窄,中下游行业收益。
金融政策方面,预计会维持稳货币、严监管、脱虚向实的总基调。货币政策方面预计维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十九大和其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了2018年货币政策基调保持稳健中性,符合经济增长L型和金融去杠杆仍持续的政策环境要求。政府对经济增长下行的容忍度提升,外部环境紧缩和阶段性的通胀压力使货币政策易紧难松,以总量与投向进行管控的支柱体系下“削峰填谷”的公开市场操作和精准定向调控将成为常态。金融业将迎来严监管新常态,16年以前,金融部门高速膨胀,银行理财维持每年50%左右的增速,3年时间就从不到10万亿的总体规模增长到了接近30万亿,同时银行同业负债规模迅速扩张,资金大量脱实向虚。2017年以来,除了MPA考核规范同业业务,银监会334检查对商业银行同业、表外、非标等业务进行了强有力的检查和规范,防范风险,促进脱虚向实。金融监管方面,资管新规将对资管行业产生深远影响,银行理财将会受到颠覆性冲击,盈利模式和操作模式均有巨大改变,收益率和规模受冲击,银行非标回表,负债承压;信托通道业务收缩,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通道收缩,资金来源受限;券商大集合和公募基金的专业化竞争优势凸显;投资标的方面,资管新规对于非标的冲击较大,资管产品对非标的投资难度加大;债券方面,短期影响负面,信用利差走扩,且有委外赎回、资金链断裂、账户爆仓等风险,中长期看银行资产配置方向的调整;股票方面,短期负面,理财结构化资金减少,中期利好,标准化股权资产在配置中替代非标。
展望2018年利率走势,维持短期高位震荡,中长期下行的判断。外部来看,中国外汇储备从4万亿回落至3万亿左右,外汇占款也从2.7万亿回落至2.2万亿,基础货币流失严重;内部来看,低利率环境降低存款吸引力,同时金融去杠杆叠加银行业监管,切断了银行主动负债渠道。短期来看,负债荒的状况很难缓解,18年M2增速预计在10%以内,超储仍低。资产端的结构分化延续:资产负债回表,期限匹配,非标转标。18年利率的影响因素转向关注融资需求的边际变化,几个方面看,资金供给仍紧张,融资需求回落幅度不会太大,金融行业监管仍未完全落地,短期内,利率预计维持高位。中长期看,PPI同比回落,信贷利率上行,实体经济盈利回落,面临的实际融资成本提升,下行压力增大;产业结构升级带来融资需求回落(地产+基建转向新兴经济);银行监管政策逐步落地,银行完成业务调整,逐步适应新的监管框架;伴随着贷款需求减弱和债券利率上行,债券配置价值凸显。信用市场方面,17年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上行,市场整体情绪信用利差可能会有进一步走阔的可能。评级利差大幅压缩,高等级的信用品种的保护较低评级为好,短久期的品种保护亦好于长久期。曲线套息空间不大,从政策面和央行的操作来看,“维持资金面中性”和“推进去杠杆”叠加MPA和各类针对银行的监管细则出台,未来一年资金面或将继续处于偏紧的水平,我们判断全年的R007均值或会抬升到3.7%以上,目前套息水平处于均值略高的水平,曲线套息空间不算太大。转债方面,转债的供给大潮下,个券的分化已经无可避免,但是较低的估值和个券选择的多样化叠加A股依旧有较好的结构性机会,我们判断未来一段时间 或是转债市场获取潜在超额收益的较好时间窗口,一方面正股可期,“春季躁动”背景下值得期待,低估值带来高弹性,因而优质个券可以更大程度上享受正股红利,低估的溢价率水平正是超额收益的重要来源。转债2018年的核心就是精选正股,在较低的估值水平下波段持有。
1.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努力防范和化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督察长制度,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遇有重大风险事件立即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由督察长直接领导。监察稽核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日常实时监控、现场专项检查、定期监察稽核评估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主要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保持了良好的内控环境、完善了内部控制的三道防线,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细化了岗位风险控制。在制订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时,将内控要求融入到各业务规范当中。同时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及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更新, 对公司和部门制度进行持续的完善、修订及补充。根据新《基金法》,
公司制定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要求,各个业务部门也都不断修改和完善自身的部门制度。投研、交易、固定收益、金融工程、人力资源等部门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部门制度进行了较大完善。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方面,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公司制定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制度体系。
2.日常监察稽核工作
为规范基金投资运作、防范风险、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投资运作进行日常的监察工作,保障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日常实时电脑监控中,对基金投资及相关业务进行事中的风险控制,保障公司管理的基金规范运作。此外对信息技术、基金的注册登记、基金会计、信息披露等业务进行例行检查。
3.专项与常规监察稽核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项和常规监察稽核。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研究、投资、交易、固定收益业务、三条底线、防范内幕交易进行了专项稽核。对信息技术、公共事务部、营销部等进行了常规稽核。通过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点,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4.定期监察稽核及内控检查评估工作
每季度对公司及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制度建设、制度执行、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内控的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加强和提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内部控制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成立估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清算部经理、基金经理及基金会计组成。估值小组负责确定基金估值程序及标准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报告期内分红一次,为2017年12月14日公告的对截至2017年12月11日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4日,利润分配总额A级为2,601,596.72元,C级为1,337.59元;本基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1.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 托管人报告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1.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致同审字(2018)第110ZA4024号
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纯债恒利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邮纯债恒利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邮纯债恒利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邮纯债恒利基金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邮纯债恒利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邮纯债恒利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卫俏嫔 吕玉芝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8日
§ 年度财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结算备付金 255,638.39
存出保证金 9,59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50,005,404.4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50,005,404.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3,192,295.2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54,046,083.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090,646.8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857.99
应付托管费 21,619.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9.9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995.3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36,748.5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90,000.00
负债合计 38,510,877.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5,145,258.06
未分配利润 7.4.7.10 389,94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535,205.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4,046,083.6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本年度报告期指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此无上年度比较数据。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03元,基金份额总额115,078,374.41份;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基金份额总额66,883.65份。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115,145,258.06份。
1.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646,325.01
1.利息收入 6,647,963.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65,129.88
债券利息收入 5,251,447.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385.9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1,434.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01,434.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632,747.0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2,543.12
减:二、费用 2,205,114.4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57,715.11
2.托管费 7.4.10.2.2 219,238.3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8,564.77
4.交易费用 7.4.7.19 4,598.84
5.利息支出 963,721.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63,721.21
6.其他费用 7.4.7.20 321,276.1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41,210.5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41,210.5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本年度报告期指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此无上年度比较数据。
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307,922.69 - 230,307,922.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441,210.58 3,441,210.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5,162,664.63 -448,328.63 -115,610,993.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8,788.40 4,531.57 343,319.97
2.基金赎回款 -115,501,453.03 -452,860.20 -115,954,313.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602,934.31 -2,602,934.3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145,258.06 389,947.64 115,535,205.7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本年度报告期指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此无上年度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曹均______ ______曹均______ ____吕伟卓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 报表附注
1.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48号《关于准予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进行募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17年4月13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0,307,922.69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0,307,922.69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130,209,221.60份,C类基金份额为100,098,701.09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目标比例为:债券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1.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1.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1.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采用公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期间。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1.1.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应收款项。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等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与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全部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含支付价款中所包含的应收利息)入账,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交收。
持有债券期间,每日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科目。
债券派息日,按应收利息金额,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交收。
估值日对持有的债券估值时,按当日与上一日估值的差额,将估值增值或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卖出债券应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按卖出债券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入账。同时将原计入该卖出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到期收回债券本金和利息,债券投资收益按收回债券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入账。同时将原计入该收回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债券投资收益。
(2)资产支持证券
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时,按公允价值入账;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证券投资收益部分,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成本,将收到的收益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记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其他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比照债券投资。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根据返售协议,按照应付和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入账;返售前,按照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返售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余额和应收利息的差额,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根据回购协议,按照应收和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入账;融资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到期回购时,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账面余额和应付利息的差额,计算确认利息支出。
(4)国债期货投资
国债期货在买入和卖出合约时,记录初始合约价值。估值日对国债期货估值时,按当日与上一日估值的差额,将估值增值或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买入合约卖出平仓、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时,采用移动加权方法结转平仓合约的初始合约价值。日终结算时,对国债期货进行估值,确认平仓损益,进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并对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实物交割时,于意向申报日减少待交割持仓,交券日交割空头持仓,配对缴款日,空头交收并减少待交割债券持仓,多头缴款并确认待交割债券投资,并调整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交割多头持仓的收券日,交割债券划入多头账户,日终以交割国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交割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的国债期货交割违约罚金计入其他支出,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的国债期货交割违约罚金计入其他应收款;被违约方应收交割违约差额补偿款计入其他收入。
(5)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入账,同时将原计入该卖出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应于除权除息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在本账户“数量”栏进行记录。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在除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与已流通部分分别核算。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权证的有关原则进行核算。
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估值日对持有的股票估值时,按当日与上一日估值的差额,将估值增值或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入账,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应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在本账户“数量”栏进行记录。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衍生工具收益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入账,同时将原计入该卖出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权证行权按结算方式分为证券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具体核算如下:
A、证券结算方式
认购权证以证券结算方式行权时,按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票投资成本,按股票公允价值与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行权价款及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衍生工具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认沽权证以证券结算方式行权时,按认沽权证的理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若有)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按行权价款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与权证投资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认沽权证的理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若有)的差额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卖出股票和原计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股票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
B、现金结算方式
权证以现金结算方式行权时,按确定的金额扣减交易费用后的余额与结转的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确认衍生工具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放弃行权,在放弃行权确定日,按结转的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衍生工具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7)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估值原则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5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4年11月13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新估值标准”)及《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估值方法如下:
(1)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对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时,主要依据由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第三方估值机构包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估值品种公允价值: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3)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参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4)权证投资
上市权证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其他投资品种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处理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处理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
1.1.1. 实收基金
本基金单位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基金合同生效时,实收基金按实际收到的基金单位发行总额入账;基金合同生效后,实收基金应于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根据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
1.1.1. 损益平准金
基金管理公司于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转换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计算有效申购或转换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部分,确认并增加实收基金,按基金申购或转换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确认并增加损益平准金。
基金管理公司于收到基金投资人赎回或转换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确认并减少实收基金,按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确认并减少损益平准金。
1.1.1.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债券投资收益
于卖出债券交易日确认,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入账。
(3)存款利息收入
逐日计提,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4)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实际利率逐日计提,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估值日,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进行确认;卖出、债券等资产时,将原计入该卖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债券投资收益等科目。
1.1.1.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人报酬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逐日计提。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逐日计提。
(4)交易费用
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取得或处置某项基金资产或承担某项基金负债的新增外部成本,包括支付给交易代理机构的规费、佣金、代征的税金及其他必要的可以正确估算的支出,在资产交易日确认各项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
对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交易性金融负债利息支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在借款期或融资期内按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并确认入账。
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会计政策变更。
1.1.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17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自2017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参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会计估计变更。
1.1.1.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差错更正。
1.1.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及基金取得的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a)同业存款;b)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质押式、买断式);c)国债、地方政府债;d)金融债券。
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贷款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1)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2)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1.1.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1.1.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583,148.77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583,148.77
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3,924,419.74 23,767,904.40 -156,515.34
银行间市场 126,713,731.71 126,237,500.00 -476,231.71
合计 150,638,151.45 150,005,404.40 -632,747.0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50,638,151.45 150,005,404.40 -632,747.05
1.1.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1.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金融资产。
1.1.1.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867.8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15.00
应收债券利息 3,191,308.09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4.30
合计 3,192,295.28
1.1.1.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1.1.1.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995.30
合计 6,995.30
1.1.1.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费用 290,000.00
合计 290,000.00
1.1.1.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项目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30,209,221.60 130,209,221.60
本期申购 219,358.63 219,358.6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350,205.82 -15,350,205.82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15,078,374.41 115,078,374.4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项目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0,098,701.09 100,098,701.09
本期申购 119,429.77 119,429.7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0,151,247.21 -100,151,247.21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6,883.65 66,883.6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4月13日,在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及利息折份额共计230,307,922.6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130,209,221.60份,C类基金份额为100,098,701.09份)。
1.1.1.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3,623,452.92 -584,053.55 3,039,399.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15,430.28 67,422.82 -48,007.46
其中:基金申购款 2,592.55 219.82 2,812.37
基金赎回款 -118,022.83 67,203.00 -50,819.83
本期已分配利润 -2,601,596.72 - -2,601,596.72
本期末 906,425.92 -516,630.73 389,795.19
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450,504.71 -48,693.50 401,811.2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448,725.51 48,404.34 -400,321.17
其中:基金申购款 1,800.11 -80.91 1,719.20
基金赎回款 -450,525.62 48,485.25 -402,040.37
本期已分配利润 -1,337.59 - -1,337.59
本期末 441.61 -289.16 152.45
1.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627.0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315,194.44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245.77
其他 62.58
合计 1,365,129.88
1.1.1. 股票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股票投资。
1.1.1. 债券投资收益
1.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401,434.32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401,434.32
1.1.1.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252,704,688.58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248,895,044.49
减:应收利息总额 4,211,078.4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01,434.32
1.1.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1.1.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1.1.1. 衍生工具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投资。
1.1.1. 股利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股利收益。
1.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32,747.05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632,747.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632,747.05
1.1.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2,542.28
其他 0.84
合计 32,543.12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小于30日(不含30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93日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3日(含93日)但少于186日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6日(含186日)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1.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23.8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4,475.00
合计 4,598.84
1.1.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银行费用 15,476.13
上清所债券账户维护费 6,000.00
中债债券帐户维护费 7,500.00
其他 2,300.00
合计 321,276.13
1.1.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1. 或有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或有事项。
1.1.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8年3月28日,本基金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1.1.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1.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1.1.1. 关联方报酬
1.1.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57,715.1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9,121.9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1.1.1.1.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9,238.3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1.1.1.1.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合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8,456.48 38,456.48
合计 - 38,456.48 38,456.4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1.1.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1.1.1.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1.1.1.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1.1.1.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3,148.77 44,627.09
1.1.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1.1.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1. 利润分配情况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7年12月14日 - 2017年12月14日 0.2000 2,601,497.96 98.76 2,601,596.72
合计 - - 0.2000 2,601,497.96 98.76 2,601,596.72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7年12月14日 - 2017年12月14日 0.2000 1,288.62 48.97 1,337.59
合计 - - 0.2000 1,288.62 48.97 1,337.59
1.1.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1.1.1.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1.1.1.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1.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090,646.86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761052 17华北制药SCP002 2018年1月2日 100.24 33,000 3,307,920.00
041760049 17郫国投CP001 2018年1月2日 99.52 100,000 9,952,000.00
111772280 17青岛银行CD259 2018年1月2日 97.39 92,000 8,959,880.00
合计 225,000 22,219,800.00
1.1.1.1.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000,000.00元,于2018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1.1.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1.1.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债券。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力争实现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总经理、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对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一方面从定性的角度出发,对本基金存在的风险、风险的严重程度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分析和宏观控制;另一方面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通过金融建模和特定风险量化指标计算,在日常工作中实时地对各种量化风险进行跟踪、检查和预警,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1.1.1. 信用风险
在基金投资过程中,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债券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债券信用风险主要分为:单券种的信用风险和债券组合的信用风险。
针对单券种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的管理:①进行独立的发行主体信用分析,运用信用产品的相关数据资料,分析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表外事项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确定信用债的风险等级;②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持续信用跟踪分析;③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1.1.1.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A-1 14,944,000.00
A-1以下 -
未评级 36,222,100.00
合计 51,166,100.00
注: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1.1.1.1.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AAA 35,012,862.20
AAA以下 63,826,442.20
未评级 -
合计 98,839,304.40
注: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1.1.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均能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意图,以合理的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过流动性风险情况。公司建立了防范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机制。公司每日跟踪监测本基金持有资产的交易量、持仓集中度、流通受限资产占比、可流通资产变现天数、7日可变现资产比例、信用债券和逆回购质押券最新主体及债项评级、利率债券组合久期、基金杠杆率等涉及资产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并设置合理有效的风控阀值;详细分析本基金投资者类型、投资者结构、投资者风险偏好和历史申购与赎回数据,审慎评估不同市场环境可能带来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制定了健全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当市场环境或投资者结构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基金投资策略,预留充足现金头寸、确保基金组合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如果遇到极端市场情形或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公司将采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及其他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控制极端情况下潜在流动性风险。
1.1.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1.1.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此外还持有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等利率敏感性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1.1.1.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83,148.77 - - - 583,148.77
结算备付金 255,638.39 - - - 255,638.39
存出保证金 9,596.82 - - - 9,59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261,076.60 16,744,327.80 - - 150,005,404.4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3,192,295.28 3,192,295.28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134,109,460.58 16,744,327.80 - 3,192,295.28 154,046,083.66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090,646.86 - - - 38,090,646.8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4,857.99 64,857.99
应付托管费 - - - 21,619.34 21,619.34
应付交易费用 - - - 6,995.30 6,995.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9.93 9.93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36,748.54 36,748.54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290,000.00 290,000.00
负债总计 38,090,646.86 - - 420,231.10 38,510,877.96
利率敏感度缺口 96,018,813.72 16,744,327.80 - 2,772,064.18 115,535,205.70
1.1.1.1.1.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1.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2.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
1.基金净资产变动 -200,186.91
2.基金净资产变动 201,692.63
1.1.1.1. 其他价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和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增发新股和可转债申购。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市场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50,005,404.40 129.8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50,005,404.40 129.84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1.固定其它市场变量,当本基金基准上升1%
2.固定其它市场变量,当本基金基准下跌1%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
1.基金净资产变动 -2,822.40
2.基金净资产变动 2,822.40
注:利用CAPM模型计算得到上述结果;其中,无风险收益率取2017年12月31日十年期国债收益率3.88%,利用2017年4月13日以来基金日收益率与基金基准日收益率计算得到基金的Beta系数为-0.0019。
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 投资组合报告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0,005,404.40 97.38
其中:债券 150,005,404.40 97.3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8,787.16 0.54
8 其他各项资产 3,201,892.10 2.08
9 合计 154,046,083.66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1.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1.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590,100.00 5.7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8,764,304.40 59.5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4,968,000.00 21.61
6 中期票据 30,075,000.00 26.0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608,000.00 16.97
9 其他 - -
10 合计 150,005,404.40 129.84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105 12昆建债 400,000 10,148,000.00 8.78
2 1382144 13青城投MTN1 100,000 10,065,000.00 8.71
3 1080088 10嘉建投债 100,000 10,038,000.00 8.69
4 1382276 13渝城投MTN1 100,000 10,028,000.00 8.68
5 011761052 17华北制药SCP002 100,000 10,024,000.00 8.68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国债期货。通过对债券现货和国债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计划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1.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596.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92,295.2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01,892.10
1.1.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125 920,627.00 114,998,000.00 99.93% 80,374.41 0.07%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130 514.49 0.00 0.00% 66,883.65 100.00%
合计 255 451,550.03 114,998,000.00 99.87% 147,258.06 0.13%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980.84 0.0009%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890.75 1.3318%
合计 1,871.59 0.0016%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0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0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0
合计 0
§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A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130,209,221.60 100,098,701.0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19,358.63 119,429.7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5,350,205.82 100,151,247.2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078,374.41 66,883.65
§ 重大事件揭示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自2017年1月10日起,唐亚明先生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自2017年6月19日起,曹均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本基金托管人于2016年8月29日任命史静欣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因工作需要,余晓晨先生于2017年3月8日不再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业务的诉讼事项。
1.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万元整,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为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注:选择专用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
(1)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公司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泰证券 112,458,413.73 99.79% 846,600,000.00 100.00% - -
招商证券 233,365.60 0.21% - - - -
1.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认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认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3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4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5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6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7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31日
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1日
9 关于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8日
10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14日
11 关于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京东店铺开展0折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3 关于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代销机构及直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6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25日
1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5月5日
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5月5日
1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5月18日
2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费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5月24日
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6月22日
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6月29日
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认、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6月29日
2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6月29日
25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7月21日
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7月25日
2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7月29日
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2日
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2日
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11日
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17日
3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17日
33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29日
3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代销机构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8月30日
3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0日
3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5日
3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5日
3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5日
3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5日
4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9月28日
4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0月12日
4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0月12日
4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0月26日
44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0月26日
4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1日
4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9日
4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9日
4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9日
4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16日
5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23日
5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23日
52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24日
5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30日
5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30日
5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7日
5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7日
57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14日
5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25日
5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26日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413-20171231 99,999,000.00 - - 99,999,000.00 86.85%
2 20170413-20170607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3 20170608-20171221 29,999,000.00 - 15,000,000.00 14,999,000.00 13.03%
产品特有风险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引起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持有人结构相对集中,机构同质化,资金呈现“大进大出”特点,在市场突变情况下,赎回行为高度一致,给基金投资运作可能会带来较大压力,使得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投资者赎回管理的匹配与平衡可能面临较大考验,继而可能给基金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 备查文件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查阅,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postfund.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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