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29
兴业丰利债券
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08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丰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2268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徐莹 2015年12月28日 2008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 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 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 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 来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 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 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 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 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60% 申购费(前 100万≤M<300万 0.40% 收费) 300万≤M<500万 0.20% 500万≤M 100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180天 0.50% 180天≤N<365天 0.20% 365天≤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00%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仲裁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0日,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