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25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A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 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发布中基 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 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我公 司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以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冀东水泥(股 票代码:00040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 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