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09-14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A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 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 议了《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 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调 整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上述两项会议议案分别进行 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11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 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 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 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 公证。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 3155789111.74 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基金总份额的 81.17%,满足法定开会条件。 其中对《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 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 基金份额为:3155789111.74 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 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对《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投资限制 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 份额为:3155789111.74 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 100%, “反对”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据此,同意上述两项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2,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2,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及《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投资 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 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新疆前 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 0.33%年费率降至 0.15%年费率”。根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 盈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不 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债券”调整为“本基金不 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基金管理人据此修订并更新了《新疆前海联合海盈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修订并更 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 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 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 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