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2-25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2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2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
                              海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海盈货币 A             海盈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47                        00224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或中                     证监许可﹝2015﹞2800 号
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                              681 户
数(单位:户)
                      新疆前海联合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
份额级别               海盈货币 A           货币 B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      1,070,976.88   13,410,000,000.00 13,411,070,976.88
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154.87         2,926,527.81           2,926,682.68
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元)
              有 效   1,070,976.88   13,410,000,000.00 13,411,070,976.88
              认 购
募 集 份 额 份额
(单位:份) 利 息       154.87         2,926,527.81           2,926,682.68
           结 转
           的 份
           额
           合计     1,071,131.75   13,412,926,527.81 13,413,997,659.56
           认 购         0                0                  0
           的 基
           金 份
其中:募集 额(单
期间基金管 位 :
理人运用固 份)
有资金认购 占 基         0                0                  0
本基金情况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其 他         无               无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认 购    734,199.30            0             734,199.30
           的 基
其中:募集 金 份
期间基金管 额(单
理人的从业 位 :
人员认购基 份)
金情况       占 基     0.01%                 0           0.01%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募集期限届
满基金是否
符合法律法                              是
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
         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70 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11 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
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
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
站(www.qhl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
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