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2-06-06
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
华夏新时代混合( DII)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Q 根据富时罗素通知,该公司将于近期停止计算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数据,因此以该指 数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不再适合。根据基金合同,本公司旗下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 )、华夏新时代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 )的业绩比较 基准中包含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并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富时中国A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与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具有较 高相似性,且具有更广泛的市场使用性,适合作为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调整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 (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 自2022年6月13日起,将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 基准调整为“30%*富时中国A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 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二、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富时中国A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富时中国A股全股 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 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 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收益率+40%*上证 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国债指数收益率。 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属于富时中国A股指 富时中国A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属于 数系列,富时中国A股指数系列包含在上海和深圳 富时中国A股全盘指数系列,旨在反映可供 交易所交易的所有A股股票,该指数由合格股票池 国际投资者和中国本地投资者交易的中国 中总市值排名前98%的股票组成,适合作为本基金 A股的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 的业绩基准。 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属于 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属于富时中 富时中国指数系列,目前包含在香港、美 国指数系列,目前包含在香港、美国、以及新加坡 国、以及新加坡等地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 等地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股票,适合作为本基金 股票,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 的业绩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上证国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以 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固定利率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具 债为样本,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 第十二部 五、业绩比 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知名度,适合作为 的知名度,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 分基金的 较基准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基准。未来,如基金变更投 绩基准。 投资 资范围,或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基准时,或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有 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 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基准时,或原指数供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维护基金份 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本 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维护基 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不需召开持有 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取得基金 人大会。 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 调整,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 容 自2022年6月13日 起 生 效, 届 时 修 订 后 的 法 律 文 件 将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 解、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