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关于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6-01-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发布的《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
书》、《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
称“本基金”)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销
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1 月 5 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