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绝对收益混合: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6-03-10
中邮绝对收益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3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2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 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 300 股指 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本期开放日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2016 年 3 月 17 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 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 1 页 共4 页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 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 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 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 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000 1.50% 500000〈=M〈2000000 1.00% 2000000〈=M〈5000000 0.50% 5000000〈=M 1000 元/笔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5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 500 份,则必须一次性 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 500 份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第 2 页 共4 页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365 天 0.50% 365 天〈=N〈730 天 0.25% 730 天〈=N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晋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 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 华福证券、中投证券、华融证券、首创证券、微众银行。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 年 3 月 11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 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绝对收 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第 3 页 共4 页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 第 4 页 共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