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6-01-23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22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
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
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
注:(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
应的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 份。若某
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
注 :(1)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日(不含)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日以上(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
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日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
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柜台直销以及各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
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0755-23832571
客服电话:400-868-0666
联系人:龙小伟
网站:www.cjhx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csc.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4)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5-3239
公司网站: www.10jqka.com.cn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站:www.lu.com
(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6.2 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