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一]
2025-10-20
华安大安全混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指引》,公司决定自2025年10月2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调整前风险 调整后风险 等级 等级 040012 华安强化收益A R2 R3 040013 华安强化收益B R2 R3 015148 华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A R3 R4 015149 华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C R3 R4 004263 华安沪港深机会 R3 R4 006122 华安低碳生活A R3 R4 014970 华安低碳生活C R3 R4 015989 华安碳中和主题A R3 R4 015990 华安碳中和主题C R3 R4 002181 华安大安全A R3 R4 013618 华安大安全C R3 R4 001071 华安媒体互联网A R3 R4 013620 华安媒体互联网C R3 R4 008635 华安科技创新A R3 R4 016523 华安科技创新C R3 R4 040025 华安科技动力A R3 R4 014975 华安科技动力C R3 R4 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说明》、公司所有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更新已在公司官网公布。投资者可以登录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