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关于在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4-18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
关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直销中心(含网上 交易)开展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东 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不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74) 二、适用渠道 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三、优惠时间 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 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办理东方互联网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不含转换转出)业务时,享有如下费率优惠: 持有期限(T) 原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T<7 天 1.50% 100% 1.50% 7 天≤T<30 天 0.75% 100% 0.75% 30 天≤T<365 天 0.50% 75% 0.375% 365 天≤T<730 天 0.25% 25% 0.0625% T≥730 天 0.00% 0%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 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 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 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