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乐视网股票进一步调整估值的公告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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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视网股票进一步调整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8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代码: 3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现根据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长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按照其 2017 年 4 月 14 日收盘 价连续下调 3 个 10%的价格,即 22.37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网"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进行合理评估,并 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乐视网”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 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