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C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1229 下属基金简称 德邦福鑫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106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工作日开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年10月13日 基金经理 雷涛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8月1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分享中国经济快 速持续增长的成果,力求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 投资范围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 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回购、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走势的判断,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进行 相对灵活的配置,并适当借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 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 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 照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积极、主动地确定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 种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时行实时动态调整。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 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将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主动判断市场时机, 对股票资产进行积极灵活配置。具体而言,本基金将根据股票市场估值水平来决定股 票资产的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不收取申购费用 (前收费) N<7日 - 1.5% - 赎回费 7日≤N<30日 - 0.5% - N≥30日 -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0.25% 销售机构 务费 审 计 费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其 他 费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因基金投资产生的费用等,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 用 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德邦福鑫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2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特定风险: 1、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此外,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交易限制与规定会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策略执行产生影响,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港股通投资限制 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可能对本基金买入交易、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汇率风险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本基金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交投票意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6)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本基金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dbfund.com.cn][客服热线:021-36034888/400-821-7788(免长途电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