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对乐视网股票进一步调整估值的公告
2017-11-17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乐视网股票进一步调整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乐视网相关公告,长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进行重新估值,按照其 2017 年 10 月 30 日重估价 7.82
元下调 50%的价格,即 3.91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网"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
并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乐视
网”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
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