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关于新增北京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1-04
景顺景盛双息收益债券A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北京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新增北京银行销售景顺长 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065、C 类:002066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