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策略: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次)
2019-06-03
华夏策略混合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25日证监许可 [2008]59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灵活配置型混 合基金,混合基金的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而灵活配置型混合 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可灵活调整,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在灵活调 整资产配置比例时,基金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差异,存在市场上涨时基金 可能降低股票投资比例,或在市场下跌时基金可能提高股票投资比例,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 不利影响的风险,因此灵活配置型混合基金在混合基金中也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9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1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4 六、基金的募集............................................................................................................................. 7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7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0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等业务 ............................................................. 95 十、基金的投资............................................................................................................................. 96 十一、基金的业绩....................................................................................................................... 107 十二、基金的财产....................................................................................................................... 107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108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15 十八、风险揭示........................................................................................................................... 11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4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7 i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本《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 指《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 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 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有效申请的日期。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 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 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方面的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兼任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长,香港联交所与瑞银集团等上市公司董事等。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 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 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 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门经理,中信证 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发 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 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 管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经 济增长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 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 险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 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 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 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主持工作)。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 会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 责人。曾任基金运作部B角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 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华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 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 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行政负责人。曾任职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晶女士,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2005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研 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1月17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等,现任投资研究部执行总经理,华夏策略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7日起任职)、华夏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6日起任职)、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月17日起任职)、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14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3日至2012年5月4日期间,王亚伟先生任基金经理;2012 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13日期间,谭琦先生任基金经理;2014年5月13日至2015年6月16日期 间,杨明韬先生任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9月14日期间,郑晓辉先生任基金经理; 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郑煜女士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郑煜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蔡向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郑晓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怡欢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董阳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 和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 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沟通、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 号》)认 证,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 文化。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 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 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1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 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 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基金经 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在 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 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 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 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执 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资 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 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 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 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1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 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 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 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 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 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反 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 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 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 权限。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1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70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 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1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 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 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 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 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王佺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方爽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1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高天、汤嘉惠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网址:www.psbc.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谢小华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1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70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李慧 网址:www.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25841098 联系人:张莉 网址: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www.nbcb.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层 1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电话:021-38523692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1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电话:010-89198762 传真:010-89198678 联系人:鲁娟 网址:www.bj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电话:0532-85709749 传真:0532-85709839 联系人:赵蓓蓓 网址:www.qd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1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0551-62667684 1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叶卓伟 网址:www.hs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网址:www.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联系人:林柳阳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陈振峰 网址:www.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2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网址:www.nj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23)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王傢玉 电话:0539-7877780 传真:0539-8051127 联系人:吕芳芳 网址:www.ls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6588 (24)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网址:www.wzbank.cn 客户服务电话:96699(浙江和上海地区)、0577-96699(其他地区) (2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2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电话:027-82656867 传真:027-82656236 联系人:黄慧琼 网址:www.hk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2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联系人:田春慧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27)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三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69 联系人:董鹏程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379-96699 (28)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0991-8824667 传真:0991-8824667 2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何佳 网址:www.uc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18 (29)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联系人:王淑华 网址:www.yantaibank.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30)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27 传真:0411-82356590 联系人:李格格 网址:www.bankofdl.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31)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电话:0311-88627522 传真:0311-88627027 联系人:王栋 网址:www.h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2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475 联系人:白智 网址:www.xa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779 (3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娇 网址:www.jn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34)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网址:www.bs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6016(内蒙古、北京)、967210(宁波、深圳)、028-65558555(成都) (35)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2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电话:0731-89736250 传真:0731-89736250 联系人:于立娜 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96511 (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电话:0592-5337315 传真:0592-5061952 联系人:许蓉芳 网址:www.xm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37)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电话:0431-84999627 传真:0431-84992649 联系人:孙琦 网址:www.jl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 (3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0512-69868389 联系人:项喻楠 2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suzhou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3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联系人:董培姗 网址:www. qzc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40)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828号鑫远杰座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 法定代表人:张永宏 电话:0731-89828592 传真:0731-89828806 联系人:曾玉姣 网址:www.hrxj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99 (4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刘仲生 电话:0532-66957228 传真:0532-85933730 联系人:李洪姣 网址:www.qr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668(全国)、96668(青岛) (4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电话:0371-85517710 传真:0371-85519869 联系人:牛映雪 网址:www.zy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4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网址:www.t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4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电话:010-82050520 传真:010-82086110 联系人:阮志凌 网址:www.9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4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2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4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4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2 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霍博华 2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https://8.baid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4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680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5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35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胡锴隽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5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18205712248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5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黄辉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5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3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5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6006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网址:www.my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5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53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61101630 联系人:曹怡晨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58)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联系人:孙成岩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3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5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余永键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60)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网址: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6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809 传真:010-88067526 联系人:张晶晶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6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3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6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6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电话:010-59497363 传真:010-64788105 联系人:王笑硕 网址:www.zsc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65)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电话:0755-33376853 3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755-33065516 联系人:鄢萌莎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6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60818757、13916871276 传真:021-60818280 联系人:周晶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5156 (6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30 联系人:马鹏程 网址:www.chtw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68)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电话:0755-23919681 传真:0755-88603185 联系人:马文静 3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yi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6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7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58170806 传真:010-58170910 联系人:蒋煜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58170761 (7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7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联系人:陶翰辰 网址:www.zhixin-inv.com (73)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惠蓉 电话:021-68682279转604 传真:021-68682297 联系人:潘静洁 网址:www.jfct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9898 (7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7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18918353003 传真:021-20219923 3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宋楠 网址:https://www.w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7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0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7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 法定代表人:许宁 电话:010-85610733 传真:010-85622351 联系人:彭雪琳 网址:https://www.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9-1218 (7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3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7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80)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8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15201924977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8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3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电话:0411-88891212-317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张晓辉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8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8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8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3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33768132-801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8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87)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18938644421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网址:www.jinqianwo.cn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8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4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8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13671788303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刘璐 网址: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9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9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胡静华 网址: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9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9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孙雯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9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8692 传真:010-89180000 联系人:黄立影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9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4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33357030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李娜 网址:www.cmiw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9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7层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联系人:刘昕霞 网址:www.jfz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9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袁永姣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9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18511290872 传真:010-59013828 联系人:邵玉磊 4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9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10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10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0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0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0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0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4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0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10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10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4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10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1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11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电话:023-67616310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周青 网址:www.sw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11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11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网址:www.wl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11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4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85127609 传真:010-85127641 联系人:韩秀萍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1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57012 传真:0551-6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网址:www.g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1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滨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网址:www.ewww.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1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 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4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庞晓芸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1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1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http://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2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网址:www.dxzq.net.cn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5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2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尹旭航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2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联系人:孔亚楠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12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5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12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2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5408 5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梁微 网址: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1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3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网址:www.n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13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1539888 传真:021-65217206 联系人:张瑾 网址:www.962518.com 5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132)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田芳芳 网址:www.xsdzq.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13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联系人:薛津 网址:www.dts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13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网址:www.gl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3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5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谢相辉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1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33830395 联系人:石静武 网址:www.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3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138)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47 5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网址:www.c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13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0769-22119348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李荣、孙旭 网址:www.dg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14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网址:www.ccnew.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14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5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4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14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14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联系人:张同亮 网址: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14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5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15170012175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网址:www.g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14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14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4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5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4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传真:0755-83199511 联系人:王雯 网址:www.csco.com.cn (15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15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址:www.jyzq.cn 5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1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avic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15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电话:0755-83255199 传真:0755-82707700 联系人:胡倩 网址:www.chinal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15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15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6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17129 传真:029-87424426 联系人:刘莹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15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15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468-8888(全国) (15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6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59)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夏吉慧 网址:www.c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16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8776977-8427 联系人:徐璐 网址:www.shhx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16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6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16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942 联系人:胡芷境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6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6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6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 http://www.18.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166)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10-83991719 传真:010-66412537 联系人:叶密林 网址:https://www.gr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16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5-83331195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l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6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6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姜志伟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16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7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7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6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7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2079259 传真:0592-2079602 联系人:邱震 网址:www.gwg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17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7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17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6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7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7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17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029-88447611 传真:029-88447611 6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曹欣 网址:www.kyse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179)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电话:021-68595698 传真:021-68595766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18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联系人:卢亚博 网址: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18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6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6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4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08]595 号文核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民币进行募集。 本基金于 2008 年 10 月 20 日起公开募集,并于当日结束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1,583,765,847.96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5,427 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正式生 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 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 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100033) 电话:010-88066318 传真:010-88066222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100027) 7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42 传真:010-88066214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100033) 电话:010-88066552 传真:010-88066480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60 传真:010-88066130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 1 幢 103 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01A 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0)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 2608 单元(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7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40 层 02 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2)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 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 层 B 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3)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B 区 4 层 G05、G06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 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5)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306 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6)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7)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7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 “(一)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 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9 年 1 月 22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等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 1.00 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7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 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 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登 记结算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结算手续。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应在 T+2 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 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 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已交付的申 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 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 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 理。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7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 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500 万元以下 1.2%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 0.8%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7 天的,收取 1.5%的赎回费,持有满 7 天以上(含 7 天)的,赎回费率为 0.5%。其中,对 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7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7 天以上(含 7 天)收取的赎回费,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其 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 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 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进行适当费率优惠。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7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若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00 元、100 万 元、5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1,000,000.00 5,00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1.5% 1.2% 0.8%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 988,142.29 4,960,317.46 前端申购费(D=A-C) 14.78 11,857.71 39,682.54 申购份额(E=C/1.200) 821.02 823,451.91 4,133,597.88 若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4 申购金额(元,A) 10,000,000.00 前端申购费(B) 1,000.00 净申购金额(C=A-B) 9,999,000.00 申购份额(D=C/1.200) 8,332,500.00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持有期10天,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 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 元 3、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 7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 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 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 不享有赎回优先权,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至少一 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4)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 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5)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 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 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 7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因基金收益分配、或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 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 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7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的情况。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 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 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公告。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或其他相关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其他相关媒体,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 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或其他相关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基金份额的转换 1、基金转换的原则 (1)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7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 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后,T+1 日可获得确认。 (5)除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转出申请遵循转出基金有关赎回份额的限制, 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 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可根据投资者事先的 选择和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顺延或撤销基金转换。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 资者应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 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申请。 (5)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 (6)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申购或赎回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8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 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 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 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一。 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 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 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二。 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 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三。 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四。 8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 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 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五。 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六。 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 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七。 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八。 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 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九。 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8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 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 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 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 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8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4、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 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2.0%-1.5%=0.5% 净转入金额(H=F/(1+G)) 1,188.06 转入基金费用(I=F-H) 5.94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1.300 转入基金份额(K=H/J) 913.89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8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 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0.00% 净转入金额(H=F/(1+G)) 1,194.00 转入基金费用(I=F-H) 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1.300 转入基金份额(K=H/J) 918.46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 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 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乙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1,00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39,0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3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9,183,846.15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8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40,0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3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9,184,615.38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 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4.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5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796.00 若投资者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 1 年之内,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 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赎回份额(K) 796.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 1.300 赎回总金额(M=K*L) 1,034.80 赎回费用(N) 0.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1.2% 后端申购费(P=K*I*O/(1+O)) 14.16 赎回金额(Q=M-N-P) 1,020.64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 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 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8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300 转出总金额(C=A*B) 1,3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50 转换金额(F=C-E) 1,293.5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293.5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5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862.33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 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 高档为 1.2%,赎回费率为 0.5%。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 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 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1.5%-1.2%=0.3% 净转入金额(H=F/(1+G)) 11,904,287.14 转入基金费用(I=F-H) 35,712.86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1.300 转入基金份额(K=H/J) 9,157,143.95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 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 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0.00% 净转入金额(H=F/(1+G)) 11,940,000.00 8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转入基金费用(I=F-H) 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1.300 转入基金份额(K=H/J) 9,184,615.38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 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500 元,乙基金 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 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1,000-500=50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39,5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3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9,184,230.77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基 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500 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 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40,0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3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9,184,615.38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 费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 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 金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8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1,940,0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5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7,960,000.00 若投资者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 1 年之内,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 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赎回份额(K) 7,960,00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 1.300 赎回总金额(M=K*L) 10,348,000.00 赎回费用(N) 0.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1.2% 后端申购费(P=K*I*O/(1+O)) 141,581.03 赎回金额(Q=M-N-P) 10,206,418.97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 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300 转出总金额(C=A*B) 13,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5,000.00 转换金额(F=C-E) 12,935,000.00 转入基金费用(G) 0.00 净转入金额(H=F-G) 12,935,0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1.500 转入基金份额(J=H/I) 8,623,333.33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 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 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 8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 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0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8% 后端申购费(H=A×F×G/(1+G)) 19.45 转出基金费用(I=E+H) 25.45 转换金额(J=C-I) 1,174.55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 2.0%-1.5%=0.5% 净转入金额(L=J/(1+K)) 1,168.71 转入基金费用(M=J-L) 5.84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N) 1.300 转入基金份额(O=L/N) 899.01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 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0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8% 后端申购费(H=A×F×G/(1+G)) 19.45 转出基金费用(I=E+H) 25.45 转换金额(J=C-I) 1,174.55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 0.00% 净转入金额(L=J/(1+K)) 1,174.55 转入基金费用(M=J-L) 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N) 1.300 9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转入基金份额(O=L/N) 903.50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 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 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乙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0,000.0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8% 后端申购费(H=A×F×G/(1+G)) 194,499.02 转出基金费用(I=E+H) 254,499.02 转换金额(J=C-I) 11,745,500.98 转入基金费用(K) 1,000.00 净转入金额(L=J-K) 11,744,500.98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1.300 转入基金份额(N=L/M) 9,034,231.52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0,000.0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8% 后端申购费(H=A×F×G/(1+G)) 194,499.02 转出基金费用(I=E+H) 254,499.02 转换金额(J=C-I) 11,745,500.98 转入基金费用(K) 0.00 9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转入金额(L=J-K) 11,745,500.98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1.300 转入基金份额(N=L/M) 9,035,000.75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 3 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 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 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300 转出总金额(C=A*B) 1,3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5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0% 后端申购费(H=A×F×G/(1+G)) 10.89 转出基金费用(I=E+H) 17.39 转换金额(J=C-I) 1,282.61 转入基金费用(K) 0.00 净转入金额(L=J-K) 1,282.61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1.500 转入基金份额(N=L/M) 855.07 若投资者在 2012 年 9 月 15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 2 年半,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 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赎回份额(O) 855.07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P) 1.300 赎回总金额(Q=O*P) 1,111.59 赎回费率(R) 0.5% 赎回费(S=Q*R) 5.56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T) 1.2% 后端申购费(U=O*M*T/(1+T)) 15.21 赎回金额(V=Q-S-U) 1,090.82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3 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 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申购当日甲基 9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赎回费率为 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0%。 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赎回费(E=C*D) 6.00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1.1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1.0% 后端申购费(H=A×F×G/(1+G)) 10.89 转出基金费用(I=E+H) 16.89 转换金额(J=C-I) 1,183.11 转入基金费用(K) 0.00 净转入金额(L=J-K) 1,183.11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1.500 转入基金份额(N=L/M) 788.74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146 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 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300 元。甲基金销售 服务费率为 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 2.0%。则转出基金费 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费用(D) 0.00 转换金额(E=C-D) 1,200.00 销售服务费率(F) 0.3%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G) 2.0% 收取的申购费率(H=G-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 1.88% 间(单位为年)) 净转入金额(I=E/(1+H)) 1,177.86 转入基金费用(J=E-I) 22.14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K) 1.300 转入基金份额(L=I/K) 906.05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10 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300 元。甲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为 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 1,000.00 元。则转 9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费用(D) 0.00 转换金额(E=C-D) 12,000,000.00 销售服务费率(F) 0.3%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G) 1,000.00 转入基金费用(H=G-E*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 13.70 间(单位为年)) 净转入金额(I=E-H) 11,999,986.3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1.300 转入基金份额(K=I/J) 9,230,758.69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 60 天的 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 别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此时转出甲基金不收取赎回 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转出总金额(C=A*B) 1,200.00 转出基金费用(D) 0.00 转换金额(E=C-D) 1,200.00 转入基金费用(F) 0.00 净转入金额(G=E-F) 1,200.0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H) 1.500 转入基金份额(I=G/H) 800.00 若投资者在 2013 年 9 月 15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 3 年半,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 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赎回份额(J) 80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K) 1.300 赎回总金额(L=J*K) 1,040.00 赎回费率(M) 0.5% 赎回费(N=L*M) 5.2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1.0% 后端申购费(P=J*H*O/(1+O)) 11.88 9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金额(Q=L-N-P) 1,022.92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 用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1%。 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费用计算 转出份额(A) 1,000.00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1.300 转出总金额(C=A*B) 1,3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1% 转出基金费用(E=C*D) 1.30 转换金额(F=C-E) 1,298.70 转入基金费用(F) 0.00 净转入金额(G=E-F) 1,298.70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H) 1.500 转入基金份额(I=G/H) 865.80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等业务 (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情形。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2 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登记 结算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交易账户间的转托管手续,基金销 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具体办理方法参照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则。 (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 与解冻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 9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来决定是否冻结。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结算机构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 他基金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持续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产品(如股 指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 行投资风险管理。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30%~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 0~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20%,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 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 定。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 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 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 投资目标。其中,基金将综合运用主题和成长两个主要策略,在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 9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框架下,结合对行业和企业成长性的基本面研究,追求有远见地、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和 变更中的个股投资机会;基金还将综合运用领先和动量两个辅助性策略,通过对市场氛围 和个股价格走势的短期、中期分析,追求更好地把握组合买卖时机和调整节奏。 (1)主题策略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前景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具有动态、前瞻、 跨行业或跨地区等特征。主题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综合运用定量和 定性分析方法,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深 入挖掘上述趋势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以及潜在的投资主题,并选择那些受惠于 投资主题的公司进行投资。 主题策略的关键步骤如下: ①主题挖掘: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模式,从经济体制变革、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展 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或企业商业运作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势以 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化的关键性驱动因素,从而前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主题。 ②主题投资:通过对投资主题的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投资主题所对应的主题行业或 主题板块,从而确定受惠于相关主题的企业。在此基础上,依据企业对投资主题的敏感程 度、反应速度以及获益水平等指标,精选个股。那些敏感程度高、反应速度快、获益水平 高的企业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③主题转换: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动态发展特征,而投资主题可能会随着社会和经济 的发展而有所变化。通过紧密跟踪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内在驱动因素的变化,不断地挖掘和 研究新的投资主题,并对主题投资方向做出适时调整,从而准确把握新旧投资主题的转换 时机,充分分享不同投资主题兴起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2)成长策略 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趋势。投资预期利润或收入 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公司能够最大限度地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成果。 本基金对成长型企业的投资以新兴产业、处于周期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业以及持 续增长的传统产业为重点,并精选其中行业代表性高、潜在成长性好、估值具有吸引力的 个股进行投资。对于新兴产业,在对产业结构演变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准 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投资体现行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创新意识领先 并已经形成明确盈利模式的公司;对于拐点产业,依据对行业景气变化趋势的研究,结合 投资增长率等辅助判断指标,提前发现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的行业,重点投资拐点行业中 9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景气敏感度高的公司;对于传统产业,主要关注产业增长的持续性、企业的竞争优势、发 展战略以及潜在发展空间,重点投资具有清晰商业模式、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和不可复制性 的企业。 此外,本基金还将以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历史成长性和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 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内 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分析,对上市公司 的成长性、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以及成长性的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更深层次地理解 企业成长的基本特征,把握企业高速成长阶段的投资时机。 (3)领先策略 领先策略是对国际上流行的均值反转策略的一种积极运用。国际市场投资经验表明, 从长期来看,股票收益率存在均值反转现象,收益率高的股票会逐渐走低,而收益率低的 股票会逐渐走高,并均趋向于平均收益。因此,在市场取得一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 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就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的均值反转规律,从其价值回归过程中 获益。 (4)动量策略 国际和国内市场的投资经验均表明,个股股价走势在短期内具有连续性。一般来说, 收益率高的股票在未来 3 至 12 个月的时间内仍然可以保持较高的收益率。因此,利用股价 走势的短期连续性特征,适度跟踪当期的市场热点,特别是周期性个股,可以获取一定的 短期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 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 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 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 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9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 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 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 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 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 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四)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 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 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 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 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 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 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 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 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 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 基金经理小组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 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 9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 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 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 与否,基金经理小组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 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 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 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 债指数。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 基准收益率=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比例范围,或市场中出现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 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基金管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或权重构成。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型混合基金,混合基金的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 股票基金;而灵活配置型混合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可灵活调整,在混合基金中也属于较高 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 证券的 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9)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10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 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 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除(11)、(14)、(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 10 个交易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 10 个交易日延长 到 3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 1、不谋求对所投资企业的控股或者进行直接管理。 2、所有参与行为均应在合法合规和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并谋求基金资 产的保值和增值。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10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例(%) 1 权益投资 603,316,744.54 72.89 其中:股票 603,316,744.54 72.89 2 固定收益投资 43,772,204.20 5.29 其中:债券 43,772,204.20 5.2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1,405,675.14 19.50 7 其他各项资产 19,223,939.40 2.32 8 合计 827,718,563.2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14,900,076.20 1.82 B 采矿业 25,229,952.92 3.09 C 制造业 256,706,468.04 31.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067,096.00 1.48 E 建筑业 6,500,604.00 0.8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345,894.44 4.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894,191.14 5.74 10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J 金融业 122,352,377.40 14.98 K 房地产业 24,961,405.60 3.0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990,153.60 1.9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092,244.00 1.6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276,281.20 3.22 S 综合 - - 合计 603,316,744.54 73.85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52,400 44,749,076.00 5.48 2 601318 中国平安 445,100 34,317,210.00 4.20 3 000001 平安银行 1,950,400 25,004,128.00 3.06 4 600867 通化东宝 1,354,040 23,506,134.40 2.88 5 603659 璞泰来 413,641 22,336,614.00 2.73 6 000063 中兴通讯 736,555 20,252,406.00 2.48 7 601111 中国国航 1,775,501 19,246,430.84 2.36 8 300413 芒果超媒 419,644 18,590,229.20 2.28 9 601601 中国太保 520,700 17,724,628.00 2.17 10 601888 中国国旅 228,170 15,990,153.60 1.9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0,084,000.00 4.9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10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688,204.20 0.4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3,772,204.20 5.3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8 附 息 国 1 180018 400,000 40,084,000.00 4.91 债 18 2 110040 生益转债 20,000 2,413,800.00 0.30 3 113522 旭升转债 5,710 644,659.00 0.08 4 113523 伟明转债 3,540 390,745.20 0.05 5 128059 视源转债 1,600 160,000.00 0.0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0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61,628.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908,747.4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1,015.14 5 应收申购款 412,547.8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223,939.4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0040 生益转债 2,413,800.00 0.30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况说明 非公开发行 1 000063 中兴通讯 13,345,000.00 1.63 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 阶段 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2008 年 10 月 23 日至 3.20% 0.49% 1.21% 1.67% 1.99% -1.18%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84.30% 1.43% 47.60% 1.12% 36.70% 0.31%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9.50% 1.17% -5.03% 0.87% 34.53% 0.3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14.25% 1.19% -12.66% 0.72% -1.59% 0.47%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3.38% 0.91% 6.16% 0.70% -2.78% 0.21%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18.11% 1.06% -2.54% 0.77% 20.65% 0.2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8.96% 0.90% 28.79% 0.67% -19.83% 0.2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42.26% 2.30% 7.82% 1.37% 34.44% 0.9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4.18% 0.76% -4.38% 0.77% 8.56% -0.0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3.25% 0.59% 11.92% 0.35% 1.33% 0.2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4.20% 1.15% -12.22% 0.74% -1.98% 0.4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8.74% 1.12% 15.71% 0.85% 3.03% 0.27% 2019 年 3 月 31 日 十二、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款 10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上述账户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益,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 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 行。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等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 放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10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②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 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 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 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净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 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 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 为按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0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计量;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 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 5、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 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 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 11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含第 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1 项中的第(3)小项条款、 第 2 项中的第(7)小项条款、第 3 项中的第(2)小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场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 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1、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 息以及其他收入。 2、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3、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 项目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11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2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 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具体 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 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 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登记结算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 分红公告为准)。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1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 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 11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第 1 项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六)申购费与赎回费”与“(七)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十)基金份额的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4、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 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11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2 日内公告。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 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至少一种指定媒体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 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 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 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11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 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 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包括: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11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0、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7、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基金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代销机构。 19、基金更换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20、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1、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2、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3、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4、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免 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1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八、风险揭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 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 11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 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2)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 变化的风险。 (3)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 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股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要求,在管理 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 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被暂 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 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和本招募说明书“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拟投资的资产类别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本基金仍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 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或现金 与证券的转化。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会进行标的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预 期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11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④摆动定价;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 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赎回申请可能将被延期办理,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 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②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九)巨额赎 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和“(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详细了解本基 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 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③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九)巨额赎 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和“(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详细了解本基 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④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⑤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七、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12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被暂停。 ⑥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 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 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并得到公平对待。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3、积极管理风险 (1)一般风险:在精选个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 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个股的业绩表 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股票。 (2)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是灵活配置型混合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可灵活调整,股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在灵活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基金经理的判断 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差异,存在市场上涨时基金可能降低股票投资比例,或在市场下 跌时基金可能提高股票投资比例,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 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 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根据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相关业务规则,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对交易参与人的证券 交易资金进行前端额度控制,由于执行、调整、暂停该控制,或该控制出现异常等,可能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5、政策变更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 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 12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 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6、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 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代销机构销售,但是,本基 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 收益或本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但如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12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4、法律法规规定和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2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的前提下,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 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经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 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基金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基金合同 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 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采 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 12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登记结算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登记结算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依据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 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 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2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和 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12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12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 组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2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 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4、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四)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 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12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五)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确定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 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 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 (六)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 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 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3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 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 决意见; 3、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地称为“监 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4、本人直接出具有效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 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 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6、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且确 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 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有效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七)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 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 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①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13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②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 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 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程序进行审议。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 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 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 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八)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多数(不 含 50%)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 通过方为有效,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即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表决。 13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九)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 (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 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 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 主持人可自行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 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 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监督人派 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 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督员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 过程予以公证。 (十)生效与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 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决定。 13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 2 日内,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4、法律法规规定和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13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 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 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五)本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网站查询。” 13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 号文 注册资本:2.38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100 年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 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 13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 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 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执 行):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债券库 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 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 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其中,基金托管人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投资 组合的比例做如下监督: 1)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 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 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3、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为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公司名单。 137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由 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组成。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范围。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银行间现券买卖,买入时实行见券付款、卖出时实行见款付券; (2)银行间回购交易,正回购时实行见款押券,逆回购时实行先押券后付款;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照以上方式执行交易,基金经理需报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 益总监批准。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事先 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据以对基金 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7、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二)项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 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 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 138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料和制度等。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 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 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 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金托 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 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 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 139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 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 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 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 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基金管 理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 合和协助。 (五)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 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 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 行。 4、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 140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使用的规定。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 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 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 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 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 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 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 纠正。 141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含第 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处理。 6、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 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 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 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 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由于证券交易场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 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 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 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年度结束 142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 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 时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 力。 (三)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 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 143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发送 1、基金交易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账户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对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 公司未详实填写或更新客户资料(含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送出的除外。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指随基金交易对账单不定期发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的相关材料、 客户服务问答等。 (二)电子交易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 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 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华夏基金投资理财 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移动客户端, 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 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电子邮件及短信服务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时如预留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将不定期 通过邮件、短信形式获得市场资讯、产品信息、公司动态等服务提示。 (四)呼叫中心 1、自动语音服务 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查询最新热点问题、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账户余额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 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 日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客户服务传真:010-63136700 144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在线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等渠道获得在线服务。 1、查询服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查询基金账户情况、更改个人信息。 2、自助服务 在线客服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助服务,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查询最新热点 问题、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 3、人工服务 周一至周五的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在线客服人工服务 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资讯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 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电子信箱:service@ChinaAMC.com (六)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 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代 销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代销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2018年10月26日发布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 报告。 (二)2018年11月10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上海大 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三)2018年11月2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四)2018年12月3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百 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45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2018年12月7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公 告。 (六)2018年12月20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七)2018年12月26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机 构及华夏财富申购、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八)2018年12月28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2019年1月21日发布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 报告。 (十)2019年1月30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暂停办理认购、申购等业务的公告。 (十一)2019年3月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十二)2019年3月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融 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三)2019年3月26日发布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 告。 (十四)2019年4月20日发布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 度报告。 (十五)2019年5月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玄元 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六)2019年5月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示投资者在中国结算办理场 内外账户对应关系维护业务的公告。 (十七)2019年5月13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嘉实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46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 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