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23年2月13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措施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2月1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并处100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通过九泰久利参与五家上市公司保底定增,利用基金财产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公司诚恳接受监管处罚并高度重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
做好风险化解工作,与股东进行全面业务及风险隔离,对各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司将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积极
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公司亦将持
续提高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措施2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吴强(时任董事长,2020年2月7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2月1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36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措施3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卢伟忠(时任总经理,2021年11月11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2月1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24个月,并处20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措施4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吴祖尧(时任副总经理,2021年11月24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2月1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12个月,并处10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