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元宝货币:关于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6-11-16
东方金元宝货币
关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基金代码为001987。 2015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配套发布了《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和《规定》,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经与本基 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摘要进行了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附表,我公司同时对托管协议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意事项: 1、我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中相关内容将随后在定 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我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条文对照表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条文对照表 第一部分 前言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根据《管理办 1 前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调整。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 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 有关法律法规。 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根据《管理 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 2 前言 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办法》第 18 条 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风险。 补充。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附-1 第二部分 释义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46、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 46、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 根据实施规定修改摊余 6 释义 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 成本法的定义。 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附-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 根据《管理办法》第 14 条内 14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 容补充。 限制 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 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需 14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列明惩罚性赎回费,故补充。 费用及其用途 增加如下内容: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 根据《管理办法》第 17 条内 14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为负的情形时,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容补充。 费用及其用途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9、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管理办法》第 12 条内容 15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补充。 情形 0.50%时。 15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发生上述第 1、2、3、4、5、8、9 项暂停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 上述条款增加,作此调整。 附-3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情形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 根据《管理办法》第 12 条内 16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 容补充。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交易日超过 0.5%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的。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9、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本基金合同 16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完善表述。 情形 约定的其他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增加如下内容: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第 17 条内 16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可 容补充。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附-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基金合同当事 根据托管人的最新情 23 人及权利义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况进行更新 二、基金托管人 附-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 基金的投资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 根据《管理办法》第 41 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二投资范围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法 4 条内容修改。 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1、本基金不得投资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权证、股指期货; 1、本基金不得投资以下金融工具: (2)可转换债券; (1)股票、权证、股指期货; (3)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4)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基金的投资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 根据《管理办法》第 43 (4)信用等级在 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 四、投资限制 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条内容修改。 融资工具;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 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工具。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 金融工具。 述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根据《管理办法》第 43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 6 条、第 7 条、第 8 条内 附-6 四、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容修改。 2、组合限制 交易日都不得超过 120 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 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3)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的银行存款的比例 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根据协议有存款期限但 券的 10%; 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 (4)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 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 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 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管资格、基金 (5)本基金应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 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 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格的商业银行。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5)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3)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 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 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产净值的 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 计不得超过 30%; 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基金管理人应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 在 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 (6)本基金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的基础债券 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 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 种除外; 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 附-7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 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的特殊品种除外; (9)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 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模的 10%; (10)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 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1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 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11)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 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 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当于 AAA 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净值的 10%;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 (1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 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不低于以下标准: (12)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相当于 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13)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 的 140%; 资券,其发行人最近 3 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 备下列条件之一: 制。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 BBB+级)。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 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附-8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 起 20 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4)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 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 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 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 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 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 出; (1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 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4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 限制。 除上述第(5)、(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的投资 七、投资组合平 本基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平均剩余存续期限: 均剩余期限与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续期限-Σ 46 根据实施规定补充。 平均剩余存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存续期限+债券正回购 期的计算方法 ×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 1、计算公式 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附-9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 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 基金的投资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期限在 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 七、投资组合平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逆回购、 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均剩余期限与 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 根据投资范围的调整 46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平均剩余存续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买断 进行修改。 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 期的计算方法 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 1、计算公式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 场工具。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 期限为 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 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 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 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 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基金的投资 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七、投资组合平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 均剩余期限与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 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 平均剩余存续 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 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 46 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实施规定补充。 通知期计算。 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2、各类资产和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 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负债剩余期限 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 和剩余存续期 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 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 限的确定 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 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 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附-10 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 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 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 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 业公认的发放计算其剩余期限。 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 算。 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 (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续期限以计算日至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所剩 余的天数计算。 (9)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 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发 放计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 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1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 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 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 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 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 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 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 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根据实施规定修改摊 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 基金资产估值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 余成本法的定义。 49 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 三、估值方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时, 根据《管理办法》第 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 12 条内容修改。 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 到 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 0.25%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 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 对值调整到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 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 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 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 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 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 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附-1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理由 基金的信息披露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 26、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或 五、公开披露的基 根据《管理办法》第 12 63 “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 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 金信息 条、第 32 条内容修改。 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 (六)临时报告 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附-13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页码 章节 根据基金合同内容对基金合同摘要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 71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