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12-29
泰信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
(中基协发[2017]6 号,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经与相关托管银
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起对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
值指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