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7-02-22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
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
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
引》,要求“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采取
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
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
效期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
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
身份证明文件已经过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更新,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988、021-38784566
或登陆我公司网站 www.ft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