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磐通: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2020-07-17
嘉合磐通债券C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一、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2015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5】2233号)批准注册,根据2017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571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生效。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风险、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四、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六、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七、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九、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2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商林华 电话:021-60168300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 27.27%、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27.27%、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8.18%、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占17.83%、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 4.90%、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4.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华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福建华兴证券公司、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企业单位,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作。现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蔡奕先生,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先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曹凤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振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担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亚洲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宇凡先生,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格兰仕集团、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廖俊杰先生,监事,同济大学硕士。现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职工监事,南京大学硕士、学士,曾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3、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奕先生,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理员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长城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英大证券公司IT技术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集团高级投资经理,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于启明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启明先生于2012年7月6日至2015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24日至今任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国林先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研究总监、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监,2018年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月15日至今任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14日至今任嘉合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26日至今任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今任嘉合同顺智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汪静以女士,山东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2015年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6月11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25 日至今任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季慧娟女士,2018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奕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姚文辉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职务。 于启明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职务。 付祥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骆海涛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李国林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王玉英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职务。 朱萍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副总监职务。 梁凯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配置管理部FOF基金经理职务。 张卫宇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05,918,19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221977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末,平安银行有91家分行(含香港分行),共1,058家营业机构。 2019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379.58亿元(同比增长18.2%)、净利润 281.95亿元(同比增长 13.6 %)、资产总额 39,390.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2 %)、吸收存款余额24,369.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5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23,232.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6.3%)。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计3,760.26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26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10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凯石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康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南方聪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弘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债-1-3年高等级央企主题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登记机构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300 传真:021-65015080 联系人:蔡文婷 网址:www.haoamc.com(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期25楼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合伙人:邹俊 电话:021-22123075 传真:021- 62881889 联系人:张楠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楠、欧梦溦 四、基金的名称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流动性和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精选权益类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长。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额,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政策方向、市场流动性、利率变化趋势、行业和企业盈利、信用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等因素的动态分析,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配置策略的各种因素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配置投资比例,力争在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调整和构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经济增长、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预测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结合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进一步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1)久期策略 根据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本基金还通过市场上不同期限品种交易量的变化来分析市场期限的投资偏好,结合利率走势判断选择合适的久期品种进行投资。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采用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最优的债券投资组合。 (3)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即收益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来获得资本利得。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信用债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债务水平和公司运营管理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风险级别。同时进一步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信用利差历史统计数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等因素判断信用债市场利差的合理性和信用利差的未来走势,积极发掘相关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利差机会,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基本面研究与定价分析,研判发行公司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尤其对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针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跟踪观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比率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二级市场流动性差、信用风险高、票面利率高的特点。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个券信用分析、收益率预期、收益率利差、收益率曲线变动、相对价值评估等策略,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基金资产流动性影响的分析,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 本基金将特别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分析。对宏观经济进行研判,根据经济周期的景气程度,合理增加或减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整体配置比例,降低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同时通过对发行主体所处行业、发行主体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债券增信措施的分析,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具优势的个券,保证本金安全并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同时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风险。在投资决策中,根据基金资产现有持仓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基金申赎安排等,充分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并通过分散投资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通过主动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平稳收益,在此基础上辅以精选权益类资产来增强收益。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竞争要素、商业模式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治理结构、管理层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健增长。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等投资策略审慎投资,追求较稳定收益。 十、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投资限制(2)、(12)、(19)、(20)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型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大部分流通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7月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22,896,000.00 97.16 其中:债券 1,322,896,000.00 97.1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1,972,943.49 0.14 合计 8 其他资产 36,734,606.60 2.70 9 合计 1,361,603,550.0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670,000.00 5.0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670,000.00 5.04 4 企业债券 187,205,000.00 18.6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84,935,000.00 107.9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6,000.00 0.0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22,896,000.00 131.6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元) (%) 1 102000 20鞍钢MTN0 800,000 80,208,00 7.98 330 01 0.00 2 102000 20兖矿MTN0 700,000 70,623,00 7.03 274 01B 0.00 3 208000 20河钢债01 650,000 66,820,00 6.65 7 0.00 4 102000 20苏国信MT 600,000 60,078,00 5.98 205 N004 0.00 5 101900 19粤智产MT 500,000 52,300,00 5.20 752 N001 0.0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责令改正处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出具警示函处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分。 注: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7,521.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434,363.02 5 应收申购款 20,912,721.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6,734,606.60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合磐通A净值表现 净值增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③ ④ 2018年1月24日至 2.06% 0.17% -2.42% 0.27% 4.48% -0.10%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 10.90% 0.18% 8.26% 0.24% 2.64% -0.06%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 3.89% 0.34% -0.52% 0.35% 4.41% -0.01% 2020年3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17.59% 0.20% 3.33% 0.27% 14.26% -0.07% 2020年3月31日 2、嘉合磐通C净值表现 净值收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收 益率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③ ④ 2018年1月24日至 1.89% 0.14% -2.42% 0.27% 4.31% -0.13%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 10.74% 0.18% 8.26% 0.24% 2.48% -0.06%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 3.80% 0.34% -0.52% 0.35% 4.32% -0.01% 2020年3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17.11% 0.19% 3.33% 0.27% 13.78% -0.08% 2020年3月31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按基金合同规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按基金合同规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协议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及《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删去“其他销售机构”中的机构信息,更新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表述。 (五)“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投资组合报告信息,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日期。 (六)“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业绩表现情况。 (七)“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八)新增“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