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2-03
金鹰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临时公告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9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2015】2155 号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基金募集期间 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65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95,628,841.1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18,386.53 有效认购份额 595,628,841.13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18,386.53 合计 595,747,227.66 认购的基金份额 0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的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0 (%)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无 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 0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无 项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2015 年 12 月 2 日 日期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1 基金临时公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 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届时在相关公告中规定。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最新业务公告。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