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2023-11-15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9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医疗
公告依据
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1月8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678
位:人民币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140,129,281.9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75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1月16日
除息日 2023年11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1月1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11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1月17日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3年11月20日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
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
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
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
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3年11月15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
更手续。
(4)根据《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
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执行。
(5)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