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5-10-23
创金合信货币
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货币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19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0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 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 0.0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本基金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注: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 份。本基 金对投资者账户的保留余额不设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 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 制。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0755-23832571 客服电话:400-868-0666 联系人:龙小伟 网站:www.cjhx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