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5-12-17
光大欣鑫混合A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2 月 1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欣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9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欣鑫混合 A 光大保德信欣鑫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03 00190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2、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3、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收 取前端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 费。 2、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 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 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 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 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 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 50 万元以下 0.80% 0.08% 1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100 0.50% 0.05% 万元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0.30% 0.03% 500 万元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全部计入 基金财产。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续持有期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 7 天(含 7 天)到 30 天 0.75% 30 天(含 30 天)到 6 个月 0.5%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 0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续持有期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 天以内 0.5% 30 天以上(含 30 天) 0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 2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 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视为 0;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 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光大保德信动 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1)、光大保德信中小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2)、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360001)、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60003)、光大保 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210,B 类 000211,A 类和 B 类 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5)、 3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6)、光大保德信优势 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7)、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360008,C 类 360009,A 类和 C 类之间不能互相 转换)、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360010)、光大保 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360013,C 类 360014,A 类和 C 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360016)、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589)、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47)、 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489,C 类 000490,A 类和 C 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63)、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1464,C 类 001823,A 类和 C 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光大保德信添天盈月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360019,B 类 360020,A 类和 B 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代码:001973)、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01939,C 类 002075,A 类和 C 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 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 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 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7)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8)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 承担。 4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 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 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 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 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不设金 额级差。基金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月 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含 1 元),不设金额级差。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 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 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 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 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 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 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开放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