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1-21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8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995 号
                                                           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 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验资机构名称
                                                          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 月 1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1,375,943.5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2,793.80
                          有效认购份额                    291,375,943.5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72,793.80
                          合计                            291,448,737.3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990.75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34%
 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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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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