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3-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14日证监许可[2015]2101号文注册。
2、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过各销售机
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首次
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
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8、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
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
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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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kyfund.com)上发布。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
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
询。
12、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
调整。
1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
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1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前海
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875)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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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
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
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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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2、代销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如需延长,最长
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
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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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50 万 1.20%
50 万 ≤ M <250 万 0.80%
250 万 ≤ M <500 万 0.5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认购的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
率: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50 万 0.12%
50 万 ≤ M <250 万 0.08%
250 万 ≤ M <500 万 0.05%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
表: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支付渠道
认购金额 M(元)
交通 汇付天下 认购费率 农业 工商 建设
(含认购费)
银行 天天盈 支付 银行 银行 银行 银行
M <50 万 0.60% 0.84% 0.96%
50 万 ≤ M <250 万 0.60% 0.64%
250 万 ≤ M <500 万 0.5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部分代销机
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其公告。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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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投资人重
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
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举例:某普通投资人在某代销机构网点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该笔
认购产生利息 100 元,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98,914.23 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
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
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含
认购费)为人民币 1,000 元,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
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
为准。
6、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
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依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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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
请。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①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
00。
(2)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www.qhkyfund.com 和微信交易系
统,微信号:qhkyfund)
①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非交易时间内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个交易日的
申请受理);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17:00 前(T 日 17: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投资者类型 境内 港澳台 未成年人
开户资料 投资者 投资者 投资者
(1)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 √ √
(2)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 √
(3)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正反面复
印件
(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 √ √ √
口本、警官证、文职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
(4)投资者本人银行借记卡(存折)原件加复
√ √ √
印件
(5)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加复印件 √
(6)公安机关临时住宿登记证明或国内单位出
√
具的工作证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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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法定监护关系
√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证券账户卡(若有且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
√ √ √
时提供)
(2)在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须准备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
②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电子直销交易的银行借记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3、个人投资者认购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转账凭证回单联(仅当办理认购款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我司相应账户
时需要提供)。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时凭交易密
码办理。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办理认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应通过预留银行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在交
易申请当日 17:00 前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或由个人投
资者提供已经在 17:00 前已划款的证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
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
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5、注意事项
(1)每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个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
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结果,或通过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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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受理情况,或通
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
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个人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
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预留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应为个人投资者本人开立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借记
账户,且银行账户与基金账户的户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与和身份证件的
信息一致;(7)个人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
-单据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8)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
以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00。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2.1 普通机构投资者开户或账户登记
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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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 ETF 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2.2 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计划等以产品名义开户或账户登
记
A、如果为资产管理人申请开户或账户登记,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
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
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 ETF 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11)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产品合同(截取表述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的相关页)、产品获批证明或备案证明文件(如证监会出具的同意开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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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理财计划备案报告等)以及我司以谨慎原则认
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B、如果为资产托管人代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应由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填写
及提供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资料清单 托管人 管理人 备注
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托管类资产 双方共同填写,加盖托管部门章+托管部门负责
√
版) 人签章+账户类经办人签章+管理人单位公章
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提供办理账户类业务、交易
预留印鉴卡 √ √
类业务的印鉴卡
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授权账户业务、交易业务经
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 √
办人
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各一
√ √ 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用提供
式两份)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管理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 √
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管理人税务登记证 √
管理人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
交易类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
证券账户卡 √ 如有且需开通中登基金账户时方需提供
如果以资管计划名义开户需提供。资产计划合同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及证监会备案
√ 提供载明资管计划基本信息、投资范围、投资限
文件
制的那几页即可
银行账户证明 √ 银行账户证明也可由管理人提供
托管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 √
托管人(行长)对托管部门负责人
√
的授权委托书
托管部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
账户类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
提供协议首页、由托管人办理账户类业务条款的
托管协议 √
那一页以及尾页双方盖章页即可
C、QFII 开户或账户登记,由托管人申请,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
并按要求盖托管部门章和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托管类资产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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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
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托管人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托管部
门章(彩章)的复印件:
(6)托管人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托管人对托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书;
(9)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0)托管部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托管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2)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 ETF 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13)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证明;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 QFII 的投资额度以及开立相关账户的批
复;
(15)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16)QFII 机构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首尾页(或 QFII 机构委托托管人
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书)。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2)转账凭证回单联(仅当办理认购款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我司相应账
户时需要提供)。
4、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应通过预留银行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在交易申
请当日 17:00 前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或由机构投资者
提供已经在 17:00 前已划款的证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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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
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
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
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机构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
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预留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应为机构投资者开立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借记账户。
(6)机构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单据
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7)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
则》。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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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1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客服电话:9553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308
联系人:吴承禹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2、代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696
客服电话:95548
1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电话委托:(021)96250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1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1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28 层
1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99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153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2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29)63387256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2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3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法定代表人:朱剑林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35)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付少帅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3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1808 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1808 单
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2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电话:010-57756084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际大厦 9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际大厦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82625657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0)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2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李美
电话:010-68292745
传真:010-68292964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4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李春光
电话:18640999991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44)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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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68854009
客服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4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付瑞华
电话: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4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2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任福利
电话:(0755)83180910
传真:(0755)83181121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负责人:麻云燕
经办律师:杨扬、胡云云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2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袁风雷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袁风雷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