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货币:关于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前海开源货币E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2-0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前海开源货币 E 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 2017 年 2 月 6 日起对网上直销客户在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开通旗下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4210,简称:前海开源货币 E)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前海开源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向本
公司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经本公司确认后,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
额对应的款项,并将投资者快速赎回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至前海开源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专用账户并赎回,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前海开源基金的已垫付款,赎回份额在
快速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的基金收益归垫资方所有。
二、业务开通时间
2017 年 2 月 6 日起,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以下银行卡通过前海开源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使用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通联渠道对应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天天
盈渠道对应的银行卡使用快速赎回业务。
四、适用基金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210,简称:前海开源货
币 E)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前海开源基金电子直销货币基金
快速赎回业务协议-E 类份额》。 2、投资者发起前海开源货币 E 基金快速赎回申请,每笔申
请份额下限为 0.01 份(含),每个单日份额累计上限为 500,000 份(含),单日笔数累计
上限为 5 笔(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笔数、份额限制,届时可
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赎回前海开源货币 E 基金时一旦选择快速赎
回业务并提交申请,则该赎回申请不可撤销。 4、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经基金
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从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申请日起(含当日),
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前海开源基金电子
直销货币基金交易规则-E 类份额》。
六、业务操作流程
投资者访问本公司网站 http://www.qhkyfund.com,登录前海开源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
统 (http://etrade.qhkyfund.com/etrading)后,点击“基金超市>赎回>明细>快速赎回”,根据
页面提示选择要进行快速赎回的支付账户,输入赎回份额,预览并提交申请,直至提示交易
成功即可。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届时可在本公司网
上直销平台查询,或者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1-666-998 咨询,不再另行公告。
七、适用费率
投资者使用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进行前海开源货币 E 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手续
费。若费率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 http://www.qhkyfund.com
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1-666-998
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qhkyfund.com
九、风险提示
投 资 者 申 请 快 速 赎 回 业 务 前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平 台
(http://etrade.qhkyfund.com/etrading),仔细阅读《前海开源基金电子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
回业务协议-E 类份额》等法律文件,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
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
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货币市场基金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
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
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