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9-15
前海开源货币A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2015年9月8日证监许可[2015]2080号文注册。 2、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通过各销售机 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 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B 类 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8、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 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 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前海开源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qhkyfund.com)。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 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 询。 12、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 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 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 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1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简称:前海开源货币 A;A 类份额代码:001870 B 类份额简称:前海开源货币 B;B 类份额代码:001871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 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以及 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2、代销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如需延长,最长 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 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对于认购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举例:某普通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网点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1.00=100,100.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 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100 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可得到 100,100.00 份基金份额。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 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基金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000 元。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 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6、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 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①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 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qhkyfund.com) ①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非交易时间内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个交易日的 申请受理);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17:00 前(T 日 17: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并由个人投资者本人签章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填妥并由个人投资者本人签章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③出示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往来内地 通行证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需签名); ④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 印件(需签名),以及个人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⑤出示银行借记卡/存折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需签名),银行账户的开户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须与基金账户保持一致; ⑥个人投资者如未满十八周岁,还须补充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证 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 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⑦港澳台个人投资者除以上资料,还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证明、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原件。 (2)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准备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往来内地通行 证等); ②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借记卡及网银设备。 3、个人投资者认购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往来内地通行 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证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需签名);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由个人投资者签章的《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④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 印件(需签名),以及个人投资人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⑤个人投资者如未满十八周岁,还须补充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证 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 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时凭交易密码及 网银设备办理。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个人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 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17:00 前到账。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 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 完成资金支付。 5、注意事项 (1)每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 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结果,或通过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 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受理情况,或通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 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个人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 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7)个人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单据 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8)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柜台直销业务规则》 以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00。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2)填妥的《前海开源直销交易授权委托书》; (3)在《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上加盖预留印鉴一式两份; (4)如需开通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的传真交易,需填妥《前海开源直销传 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5)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6)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8)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机构投资者如果以理财计划等名义开立基金账户,除上述资料外,还 需提供获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如证监会出具的同意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资格的证明、理财计划备案报告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 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机构投资者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 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银行汇款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 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17:00 前到账。机构投资者若未按 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 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 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 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机构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 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机构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单据 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6)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柜台直销业务规 则》。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二)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联系人:曾季平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ehowbuy.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法定代表人:朱剑林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1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cifcofund.com (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1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1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李春光 电话:18640999991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ttyfund.com (1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69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电话委托:(021)96250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i618.com.cn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7)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1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2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400-910-1166 1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cicc.com.cn (3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3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3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付琦 电话:(029)81887087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3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任福利 电话:(0755)83180910 传真:(0755)83181121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胡立新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胡立新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23